北京理工大学物理学院2013考研复试通知
2013-03-14 00:00:00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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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物理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参加复试考生注意事项:(非常重要!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
一、请各位考生收到电子邮件公布的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后,于3月19日前必须与物理学院负责招生工作的张老师联系确认信息。电话:010-68913163或发邮件到: physics_bit@163.com 邮件内容需注明已阅读复试安排,能或不能参加复试。并注明考生姓名、专业和初试总分。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请考生于3月23日15:00-17:00 携带下列材料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院北京理工大学中心教学楼609室进行复试资格审查、交费(如有特殊情况一定提前说明)。
三、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100元/人。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交费。
四、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统考考生:①《北京理工大学201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②准考证(如丢失可从网上打印);③《复试通知书》(复试前资格审查时领取);④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正反面复印件1份);⑤学历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应届本科毕业生出示学生证,提交复印件1份);⑥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红色公章)。
2.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1中材料外还需提交①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的原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②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获得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申请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考生:除1中材料外,还需《北京理工大学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申请表》(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五.复试权重及成绩计算 复试权重是指考生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比重,复试权重原则上50%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5)×50% 拟录取考生应依据相应学科总成绩排名确定。
六.录取
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其中现役军人和国防生只能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研究生。
2.我院研究生全部为学术型(含推免生),100%录取为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委托培养除外)。
3.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 (3)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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