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宇航学院2013考研复试须知
2013-03-20 00:00:00来源: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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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宇航学院2013考研复试须知
一、 复试资格的取得原则
宇航学院分数线等相关政策见如下通知。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
二、复试考生均需要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详见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
考生在复试时除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http://yzb.buaa.edu.cn/,无须盖研招办公章)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交纳复试费100元(用铅笔在右下角写上自己的名字);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及非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院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5.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6.现役军人、国防生、委培生、定向生等需和我校签署相关协议的考生请书面向院系说明。
三、复试安排
四、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500+300=800分)。复试成绩30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生毕业时未能取得毕业证者,其录取资格可被取消。
五、所有被拟录取的考生请领取政审表。录取类别为计划外自筹经费的考生领取并签署自筹协议,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的考生领取定向委托培养协议。
六、体检相关事宜将于9月份入校后进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宇航学院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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