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法学院2013年考研复试线调整公告

2013-03-22 00:00:00来源: 网络

从兰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获悉,根据《兰州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综合考虑法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及下达的招生规模,经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兰州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现将2013年法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最低要求,予以公布:

  1:参加法学[03]硕士(学术型)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复试分数线调整为:

  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40分;单科满分100分的不低于55分(外语);单科满分150分的不低于75分(专业)。

  同时,法学[03]硕士(学术型)研究生不接受调剂。

  2:参加法律[035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2013年兰州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标准。

  法律[035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学、非法学)接受调剂,调剂条件同时满足:

  ①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2013年“教育部B类复试分数线”和“兰州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中对其第一志愿报考法律[035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学、非法学)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②毕业院校和报考院校均为“211工程”院校以上,“985工程”院校优先考虑。

  注: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学校制定的复试分数线。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复试分数线在我院调整后的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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