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3年硕士复试录取办法
2013-03-28 00:00:00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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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 初试成绩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见附件1)。
2. 符合201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报考资格将在复试时再次审核)。
3.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
4. 推荐免试生和“萃英计划生”已于2012年10月进行了复试工作,故不再参加本次复试。由各学院按照相应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萃英计划生”须达到我校初试分数线要求)。
二、复试办法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水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
复试成绩权重原则上占总成绩的30~50%,具体比例由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确定,报学校研招办备案,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更改。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40分、面试60分。面试60分含专业知识、创新意识、科研能力30分,外语听力水平20分,综合素质能力10分。
(一)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要求应与《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一致,不得擅自更改。
(三)面试。面试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知识、创新意识、科研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外语听说能力;
3.综合素质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三、调剂复试录取
(一)一志愿校内调剂:
1.我校自划线专业的考生,如达到国家最低分数线而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可以优先调剂到我校其它学院生源不足的相关专业进行复试(需达到调剂专业分数线)。具体程序与二志愿校外考生调剂流程相同。
2. 我校自划线专业的考生,复试后如成绩合格但因名额所限未被报考学院录取的,可以申请调剂到我校其它学院生源不足的相关专业。
具体程序为:①考生向调剂学院提交校内调剂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②调剂学院审核通过后向研招办报送校内调剂名单;③研招办审核合格后向调剂学院下发考生信息,由学院进行录取。
(二)一志愿生源向校外调剂:
1.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调剂到其它招生单位的,需在被调剂单位拟录取后凭拟录取接收函到我校研招办办理调出手续。
2.已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向报考学院提交一志愿调出申请表(下载专区下载),由院校两级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调剂手续,否则不予调剂。
四、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的时间为3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地点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医院。
五、录取
(一)复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之和。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权重,并根据各招生学院制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各学院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将在复试时向考生公布。
(二)复试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考生培养计划选定
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优化过程管理,研究生院继续实行新生入校前网上录入培养计划工作。2013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于复试后即安排与导师初步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按照2013年新培养方案执行),6月份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录入。为保证按时安排教学计划,2013级硕士研究生网上培养计划录入将于7月10日截止。待2013级新生入学报到后,其培养计划可根据培养需要,再与导师共同协商的基础上作微量调整。
请各学院安排导师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在复试录取期间指导2013级研究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初步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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