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2013年硕士复试、录取细则
2013-04-01 00:00:00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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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工作本着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察。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统筹管理。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各系的系主任组成。
一、 复试细则
1、复试人数:按有关规定,考生上线数多于录取数的专业,应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5,计算时不含推免生。
2、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考核考生的全面素质,形式为口试,满分为100分。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
3、复试总分的构成
(学术型)复试总分(满分330)=专业课考试╳1.2+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1.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0.6
(专业学位)复试总分(满分330)=专业课考试╳0.6+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1.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0.4
4、面试要求
(1)每位考试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至7人(副教授职称以上不少于3人);
二、录取确定
1、(学术型)考试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满分500) + 复试总成绩(满分330)
(专业学位)考试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满分300) + 复试总成绩(满分330)
2、按专业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序后,依次决定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
54344959
商学院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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