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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大技术物理学院13年复试工作安排

2013-04-11 00:00:00来源:网络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技术物理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邵晓鹏
  成员:刘继芳 张建奇 雷天民 
  招生工作地点:北校区西大楼Ⅲ-419 联系电话:029-88202554

  二、复试专家小组
  每个复试专家小组5人,其中至少一人具备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能力。
  每个复试专家小组设一名专职秘书。
  光学工程及光学工程领域(专业学位)复试专家小组组长:刘继芳
  物理电子学及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专业学位)复试专家小组组长:张建奇
  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及材料工程领域(专业学位)复试专家小组组长:雷天民

  三、复试资格
  1、基本要求
类型报考专业(领域)总分政治外语数学专业课
学术型光学工程29642427070
物理电子学31042428080
材料学29642427070
材料物理与化学29642427070
专业型光学工程29642427070
电子与通信工程31042428080
材料工程29642427070

  2013级推荐免试生不参加此次复试。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4月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资格审查地点:北校区西大楼Ⅲ-421
  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提交下述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及复印件1份。
  (2)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大学成绩单原件1份,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高职高专学历的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6门或6门以上课程进修成绩单,还须提交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4)未通过教育部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职考生必须提供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6)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其它材料。
  证件不符和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发现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办法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笔试、综合面试两部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
  1、专业知识笔试 
  (1)时间:4月11日上午8:30-11:30
  (2)地点:西大楼I-213、西大楼I-216、西大楼I-220。具体教室分配以考场名单为准。
  (3)笔试内容:
  光学工程与物理电子学:激光原理、红外物理(二选一);
  材料物理与化学及材料学:固体物理、模拟电子技术基础(二选一);
  材料工程领域(专业学位):固体物理、模拟电子技术基础(二选一)。
  调剂生:激光原理、红外物理、固体物理、模拟电子技术基础(四选一)
  (4)注意事项:请参加笔试的同学携带身份证,一旦发现替考或作弊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2、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内容:外语口语与听力(40分)、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20分)、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20分)、综合素质(20分)。
  (2)综合面试时间、地点:
  光学工程(学术型)、光学工程领域(专业学位)考生:4月13日上午8:20开始,西大楼Ⅲ-416室;
  材料物理与化学(学术型)、材料学(学术型)、材料工程领域(专业学位)考生:4月13日上午8:20开始,西大楼Ⅲ-417室;
  物理电子学(学术型)、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专业学位)考生:4月13日上午8:20开始,西大楼III-421室;
  (3)注意事项:请参加综合面试的同学携带身份证,面试前请向复试小组秘书出示以便核对身份,一旦发现替考,取消录取资格。
  (4)初步定于4月16日公布复试结果。

  五、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综合面试成绩(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占60%。
  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2、总成绩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复试权重为4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3、复试中,笔试、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考生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
  5、将初、复试成绩以及量化后的总成绩公示三天,无不良反映后,严格依照总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六、调剂
  1、2013年我院各学科均接收校外调剂生,要求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本科毕业于且第一志愿报考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同时初试成绩达到所报考高校相应学科的复试成绩要求。有意向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可在学院网站上下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校外调剂生源参加复试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将登记表(一式二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办公室,由我校研招办在审核调剂生资格的基础上确定调剂考试名单,并向调剂生发复试通知(电话通知)。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平台,按要求进行登记,没有在此平台上登记的考生,研招办不予接收。
  2、2013年我院接收校内调剂,要求申请者需要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线,且学术学位调剂应在相同的学科门类中进行,专业学位调剂应在相同的专业学位类别中进行,不得跨门类/类别调剂。有意向调剂的考生请填写《2013年校内调剂申请表》(请在西电研招网或学院网站上下载),并联系技术物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赵老师报名(电话029-88202554)。调剂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4月10日下午17:00,报名时所携带的材料请参见复试资格审查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七、体检
  1、体检时间:4月8日上午9:00—12:00
  2、请考生届时空腹前往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医院,费用自理,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根据体检结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201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九、收费
  201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费标准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暂行办法》执行。培养费缴费办法参见《2013级硕士研究生培养费缴纳注意事项》。住宿费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住房与宿舍管理科确定,学生入学注册时缴纳,缴费办法与培养费相同。
  十、其它
  其它相关事宜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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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 2013考研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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