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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哲第三章讲义: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2013-11-13 10:52:29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一)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1.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1)联系及其特点

  联系的含义:联系是指一切事物、现象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联系具有以下特征: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第一,联系具有客观性。联系是客观事物固有的本性,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它不以人的意志和主观认识而转移。

  第二,联系具有普遍性。任何事物内部和外部都处于相互联系之中,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都是相互联系着的各个要素、部分组成的复杂的系统。系统就是由事物内部相互联系着的各个要素、部分组成的有机整体。系统的存在是一种普遍现象。

  第三,联系具有多样性。由于事物和现象之间的联系是具体的,因而事物的普遍联系必然是复杂多样的。不同的物质与运动形式之间,不同的事物和现象之间存在不同的联系。事物之间的联系也随时间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联系的多样性表现形式主要有: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

(2)掌握唯物辩证法关于普遍联系的原理对于指导我们实际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的普遍联系及系统性能帮助我们正确地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由于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都是作为系统而存在,在工作中我们要把整体性原则作为基本的出发点,从普遍联系的总体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功能。作为整体,系统是由部分组成的,但不是部分的简单相加,系统整体的功能也不是部分功能的机械相加。要从整体与部分的有机联系中综合地、系统地把握事物,避免孤立地、片面地看事物,使工作取得最佳效果。

  第二,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的普遍联系能使我们正确地开展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体现事物本身的根本性质,决定事物一定要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基本秩序和必然趋势。科学的任务最重要的是揭示事物的规律;而要揭示和把握规律,就必须具体地分析事物的各种运动变化,从中发现事物的本质联系。

(3)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整体

  物质世界的任何事物现象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整个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整体。这一观点可以从四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每一事物内部的各个要素、部分、方面及其发展的各个阶段、过程都是相互联系的;

(4)规律是客观的

  规律的客观性是指规律的存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相反,人的意识活动本身则要受规律的支配。自然规律是客观的,社会规律也是客观的。社会规律是人们实践活动的规律,而人们的实践活动又是有意识、有目的、有动机的。社会规律的客观性并不是指它不依赖于人的有意识的实践活动,而是指它不依赖于人的实践活动的目的、动机和意识。社会规律的客观性表现为许许多多人活动的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历史合力”,它不以任何的意志为转移;社会规律的特殊性就在于,它形成并实现于人的活动之中,但它一旦形成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并反过来制约人的活动,决定社会发展的大概趋势。社会规律的客观性充分表明,人们在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中,既要遵循自然规律,也要遵循社会规律。违背自然规律,就会遭到自然界对人类的报复和惩罚;违背社会规律,就不能实现人的活动所应有的价值,最终使人的活动归于失败。

  是否承认事物发展具有客观规律,在世界观上表现为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的对立。决定论又分为机械决定论和辩证决定论。唯心主义决定论和神学宿命论从物质世界之外去寻找事物发展的决定力量,是一种伪决定论。马克思主义主张决定论,反对非决定论,同时也反对机械决定论,主张辩证决定论。它认为事物的联系和发展遵循着某种必然规律,而这种必然规律要通过各种偶然形态表现出来。这些偶然形态并不违背必然规律,但包含有必然规律所不能预先决定的内容。这种以决定性为基础,同时也包含非决定性因素的决定论,就是辩证决定论。现代科学中的统计规律,是辩证决定论的规律形态。

6.现象和本质

  世界上千差万别的事物都是现象和本质的统一体。现象和本质的区别既有客观世界本身的依据,同时又和人的认识活动密切相关,因而既是客观辩证法的范畴,又是认识论的范畴。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在联系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1)现象和本质的涵义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能为人的感官直觉所感知。现象有真象和假象之分。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是内在的、全面的和稳定的东西。

(2)现象和本质是辩证统一的

  对立表现在:现象是表面的、外部的、可以直接被感知的,本质是内在的、只能通过抽象思维把握;现象是个别的、片面的,本质是一般的、共同的(同类现象中);现象是多变的、暂时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马克思说:“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成为多余的了。”

  统一表现在:本质是现象的根据,现象是本质的表现形态;任何本质都会通过现象表现自身;现象总是以某种方式表现本质,假象也是对本质的一种表现。假象是从反面歪曲地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和错觉不是一回事,错觉是由人的感觉上的错误造成的,属于主观的范畴;假象则是客观存在的种种条件造成的,它是现象的一种属于客观的范畴。正是由于本质和现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才使我们既有必要也有可能通过对大量现象的观察、分析来揭示事物的本质,从而把握事物运动发展的规律。

(3)对这一原理的掌握,可以指导我们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

  第一,现象和本质的对立,说明科学研究的必然。正因为现象和本质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对立,存在着真象和假象,所以对于现象的认识并不等于对本质的认识,因而需要进行科学研究,实现现象到本质的升华,实现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深化。

  第二,现象与本质之间的统一关系,为进行科学研究提供了可能。科学的任务就是要透过现象去认识本质。

  第三,在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要牢记现象不是目的,本质才是目的。

  第四,在实际的工作中,要注意把现象作为人们的向导,通过现象去认识事物的本质,不要被假象所迷惑。

7.必然性和偶然性

(1)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含义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由于错综复杂的矛盾的交互作用表现出来的事物发展的两种不同趋势。

  必然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一定会出现的、合乎规律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是指发展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的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2)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辩证关系

  第一,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有区别的。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对立首先表现为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的矛盾所决定的;偶然性是由事物非根本的、次要的矛盾和外部条件所决定的。

  其次,在事物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不同。必然性在事物的发展中居支配地位,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居于次要地位,不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

  再次,必然性和偶然性体现事物发展的两种不同趋势。必然性是事物发展中持久的、稳定的趋势;偶然性则是随机的、不稳定的趋势。

  第二,必然性与偶然性又是统一的:①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没有脱离偶然性的必然性,必然性通过大量的偶然性为自己开辟道路。②偶然性体现并受必然性的制约。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凡存在偶然性的地方,其背后总是隐蔽着必然性。③必然性与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由于事物的范围无限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在一定条件下,偶然性可以转化为必然性,必然性也可以转化为偶然性。

(3)把握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实践意义

  第一,从偶然性中发现必然性是科学认识的基础和根本要求。人们在实践活动中首先遇到的是事物中大量存在的偶然性,但人们不能停留在对偶然性的片面的、表面的认识上,还必须通过理性认识去发现事物发展中的必然趋势,把握了必然性才能赢得自由。

  第二,必须重视偶然性在科学认识、实践中的作用。只有认识偶然性在事物联系和发展中的作用,才能充分利用有利于我们的偶然因素来开展实践活动,防止和避免不利的偶然因素的影响。在科学认识和实践活动中要善于识别“机遇”,抓住机遇,以达到对必然性的认识和把握。

评点:

  1.注意正确理解规律的重复性问题,特别是社会规律的重复性不等于历史事件可以重复。另外不要把规律与真理直接划等号。

  2.必然性和偶然性这对范畴比较重要,已经考过。出辨析题和分析题的可能性都有,注意世界上既不存在绝对的必然性,也不存在纯粹的偶然性。必然性偶然性都是有原因的、有根据的。不要认为必然性是有原因的,偶然性是没有原因的。注意必然性问题还可以从决定论与非决定论角度加以理解。2001年单选题就涉及了这个原理。决定论与非决定论是关于事物的发生和发展是有规律,还是无规律,是有原因,还是无原因的两种不同的哲学派别。

8.原因和结果

  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客观世界到处都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普遍关系,唯物辩证法把这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关系或因果联系。其中,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因果联系的特点是:因果联系是有时间顺序的联系,总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但并不是任何前后相继的现象都存在着因果联系。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第一,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不是确定的。第二,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第三,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把握原因和结果这一对范畴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认识因果关系的客观普遍性,可以同唯心主义的“因果报应”论、神学目的论划清界限。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正确认识因果联系,可以提高实践活动的预见性。

9.可能和现实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范畴。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出来的有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事物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把握可能性这个范畴,要注意区分几种不同的情况:要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要区分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非现实)的可能性;要区分两种(好或坏)可能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第一,可能性和现实性是两个内容不同的范畴,具有明显的区别。第二,可能性和现实性紧密相联,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把握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原理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我们要立足现实,认识可能性的复杂性,创造条件使事物的可能性成为现实,从而获得实践的成功。

  第二,每一事物都与其他事物处于相互联系之中;

  第三,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成分或环节,并通过它表现出联系的普遍性;

  第四,世界的普遍联系是通过“中介”来实现的,所谓中介就是事物相互联系的媒介、环节或桥梁。世界的普遍联系是世界物质统一的内在体现。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证明,不论是物理领域、化学领域、生物领域,还是社会领域和人的思维领域,以及各个领域之间,联系都是普遍存在的。

  评点:

  注意联系的客观性、多样性、普遍性问题,联系的普遍性并不等于随便任何事物在任何条件下都能够联系起来。

2.发展的永恒性和普遍性

  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必然得出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因为相互联系包含着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运动变化包含着三种方向,即上升的运动、下降的运动、横向的运动。发展是上升的运动或前进的变化。尽管世界有着下降的运动和横向的运动,但上升或发展的运动成为运动中的主流,“发展才是硬道理”。发展不同于增长,它不仅是指数量的增加,更是指结构的改变和优化,质量的改善和提高,只有发展才能产生新事物,发展的本质是创新。我们要增强创新意识,积极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促进事物发展。

3.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1)新事物是指适合历史发展规律的、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丧失其存在必然性的、日趋灭亡的东西。

  (2)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新事物在其产生的初期往往是弱小的,但是新事物必然要战胜旧事物,这是因为:第一,新事物来自旧事物,它是对旧事物扬弃的结果,因而它优于旧事物;第二,新事物代表事物发展的方向,是适应新的条件和环境产生出来的,因而也必然优于旧事物;第三,新事物代表社会历史进步力量,因而能为社会先进力量所拥护,并加以培植,所以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4.唯物辩证法过程论的内容和意义

  事物的发展过程从内容上看是事物由于其内部矛盾的作用而不断完善不断前进的过程,是新事物通过艰苦的斗争不断壮大并逐渐战胜旧事物的过程,但由于条件的复杂性,发展的具体道路又是曲折的,从形式上看,既有高潮也有低潮,既有前进也有倒退。事物的发展道路就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前进性是通过各种曲折、各种迂回甚至一时的失败和倒退而实现的总趋势。把发展设想为一种直线式的过程,这是一种幼稚的也是错误的观点;只看到迂回、循环、曲折,看不到其中所存在的前进性的总趋势,则是循环论的观点。直线论和循环论都是片面的、错误的。这个道理对于我们分析改革和革命的形势,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既要对前途充满信心,又要对困难有足够的估计,准备走曲折的道路,胜利时不骄傲,面临困难和失败时不灰心气馁,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5.规律是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

  事物的联系和运动构成规律。规律是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规律这一范畴揭示的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1)规律是本质的联系

  规律同本质是同等程度的范畴,规律是本质的或本质之间的关系。

(2)规律是必然的联系

  规律性与必然性也是同等程度的范畴,事物发展的规律性也就是事物发展的必然性。在事物运动发展的过程中,既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

(3)规律又是稳定的联系

  规律的稳定性也就是它的可重复性。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某种合乎规律的现象就会重复出现。自然规律的重复性是显而易见的,社会规律的重复性尽管复杂,但同样存在。规律的重复性不能理解为绝对的重复,绝对的重复不仅在社会领域中不存在,就是在自然领域也不存在。莱布尼兹说过,天下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不能以历史事件的不可重复性来否定社会发展的规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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