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入训练营

牢记核心词

学习得礼盒

法律硕士考研冲刺:八大类案例解析(四)

2013-12-16 16:56:49来源:新东方在线编辑整理

  

  法律硕士考研对法条的掌握十分重要,大家掌握法条的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去解决问题。能够针对不同的法律事实给予解决的方案。新东方在线小编下面就和大家一起来通过案例来了解法条以及法条的应用。

  交通肇事罪是比较重要的一个考点,该罪在日常生活中比较普遍,并且容易与一些相关罪名混淆。

  本期案例:

  某小区一64岁老人散步时,突然被一辆正在飞快倒车的轿车撞倒,小区监控录像清晰显示,该车反复碾轧老人五次后肇事司机才下了车,察看伤者的情况。事发约3分钟后,肇事司机报了警。伤者在被送进医院后不治身亡。

  肇事司机在交警队第一次做笔录时,说自己以为倒车时撞的是垃圾桶,不知道撞的是人。当时,交警没有得到小区监控录像资料,因此只作为普通交通事故处理,司机在交了8万元押金后就离开了交警队,后交警再次通知其核实情况时发现该司机失踪。

  对于本案,死者家属认为反复碾轧死者的行为是故意的:“倒车碾轧后有过两次长达十余秒的停顿,是经过认真思考后做出的决定。”死者亲属举例说,“开车时,就是稍微垫一个小石子都感觉得到。倒车时,如果碰到了东西,肯定有感觉的。作为车主,被碰后,会担心自己车子擦伤或轧上什么东西,本能反应都会下车看一下。”一些出租车司机、资深驾驶员和当地汽校教练也认为这种情况不可理喻,不合常理。

  从本案以上情况,我们还不能做出判断,还需要法院的审理。但如果仅就以上情况从法硕刑法考试的角度讨论,我们可有以下分析:

  一、本案前半阶段,司机快速倒车将老人撞倒。主观上可能属于过失,司机应当预见到其车速、当时环境等因素会导致危害结果发生,客观上也造成了危害结果,应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如果发生了交通肇事后,为了杀人灭口,而故意将伤者撞死,则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例就可能是此种情况。

  二、后半阶段,司机在撞倒老人后,如果又故意碾压,则很难解释为过失,很可能是意欲致其死亡,具有了杀人的故意。则又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我们可以从其家属和一些司机的评论中体会出其故意心态。

  三、因此,对司机应将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合并处罚。

  四、肇事司机主动报警,不能认定为自首。如果最终认定司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其报警不能认定为自首,因为其并没有等待进一步的审判(失踪了)。自首要求犯罪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接受国家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本案当事人因为失踪了,就可能不能成立自首。如果我们延伸一点,假设其没有失踪,而是安稳等待审判,也不能构成对故意杀人罪的自首,因为其交代的情况是根本上否定杀人的。

  当然,以上是在简单案情介绍的基础上从刑法考试角度作出的一些分析,目的是抛砖引玉。

本文关键字: 法律硕士 考研 专业硕士

考研英语核心词汇营

背词+听课+练习+督学,学习得礼盒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关注新东方在线考研服务号

获得21考研真题及答案解析

1. 打开手机微信【扫一扫】,识别上方二维码;
2.点击【关注公众号】,获取资料大礼包。

考研资料大礼包
近10年考研真题及答案免费下载
更多>>
更多公开课>>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