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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法律硕士考研重点名词解释(12)

2014-04-21 18:14:25来源:新东方在线编辑整理

  2015年考研复习备考进行中,对于法律硕士考研的学子而言,专业课考试科目有刑法、民法、法理学、宪法和法制史五部分。每一部分考生都要认真备考,其中,法理学的复习备考,新东方在线小编建议考生能够注重分析,把握好法理知识,做到有据可依。下面小编为大家奉上法理学2015年法律硕士考研重点名词解释,希望考生能够有重点的复习。

下面请看2015年法律硕士考研重点名词解释(12)

  111、财产责任

  所谓财产责任是指以财产为责任承担内容的法律责任。如民事法律中的赔偿损失、返还原物,行政法律中的罚款,刑事法律中的罚金、没收财产等。

  112、非财产责任

  所谓非财产责任则是指不以财产为责任承担内容而是以人身、行为、人格等为责任承担内容的法律责任。

  113、归责

  法律责任的归结,简称归责,它是指针对违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确认、追究以及免除的活动。

  114、法律责任实现方式

  所谓法律责任实现方式,简称责任方式,是指承担或追究法律责任的具体形式,如刑事处罚、行政罚款、赔偿损失等就是这种责任方式的具体化。

  115、制裁

  所谓制裁,即法律制裁,是指以法律的道义性为基础通过国家强制力对责任主体的人身、精神以及财产实施惩罚的法律责任方式。

  116、补偿

  所谓补偿,是指以法律上的功利性为基础通过当事人要求或者国家强制力保证要求责任主体以作为或不作为形式承担弥补或赔偿的责任方式。

  117、强制

  所谓强制,是指当责任主体不履行义务时,以法律上的强制性为基础通过国家强制力对责任主体实施强制措施,迫使义务主体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方式。

  118、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119、基本法律关系

  基本法律关系是由宪法或宪法性法律所确认或创立的、直接反映该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基本性质的法律关系。

  120、普通法律关系

  普通法律关系是依据以宪法和宪法性法律为指导的实体法而形成的,存在于各类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希望通过上文中为大家介绍和解析的重点法理学知识考生能够认真学习和记忆。争取打好基础,突破难点,实现自我飞越。最终取得高分,2015年考研,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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