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经济学院2015年考研复试通知
2015-03-16 11:15:48来源: 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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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经济学院的同学们,你们好!现将经济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规则:
1.复试权重: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60%×(初试4门总成绩/5)+40%×专业课复试成绩(百分制)+英语听力成绩(3分制)。
专业课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二、复试科目及复试安排:
1.复试科目:英语听力测试及专业课复试。
2.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1)英语听力测试:
考试时间:2015年3月20日上午11:00-11:10入场,11:15-11:45考试。
考试地点:文史楼313,317。
听力考试满分为30分,按1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中。
(2)专业课复试:
复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复试范围: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英语口语等;
复试时间:2015年3月20日下午1:30-6:00;
复试地点:经济学院三层会议室。
请考生务必于20日下午1:00-1:20准时签到。签到地点:经济学院三层307室。
经济学院地址:北京大学东侧门外向北约300米(详见经济学院主页右下方“交通示意图”)。
四、资格审查:
1.复试时请考生出示本人的考研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
2.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正式成绩单(本科)、个人陈述(在研究生招生主页下载);往届生须查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海外获得学位者须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于复试签到时提交。
五、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复试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民币。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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