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即墨可享住房补贴的硕士、博士条件
2015-04-14 09:30:27来源: 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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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在即墨就业的研究生可以享受住房补贴,截至目前政府已发放了181.28万元。据悉,2014年下半年的住房补贴目前已全部发放完毕,申报过的研究生可及时查看银行 账户。如 有问题 可拨打88551714咨询。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研究生住房补贴旨在引才留才,是即墨市引进优秀人才的重要举措。对符合条件的在即就业硕士研究生人员给予每月400元补贴,博士研究生每月600元。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一般情况下,申报月份分别为每年1月和7月,由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提报至人社局人才引进科,经审核确认后予以发放。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今年1月12日~1月20日开展补贴材料申报工作,截至日前2014年下半年在即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已全部完成。经审核共有312人符合申领条件,共发放研究生住房补贴70.32万元。
即墨市住房补贴条件
即墨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在即墨注册的各类企业(不包括中央、省、青岛驻即单位)接收的国内毕业生和留学回国毕业生。
国内毕业生需是2012年以后毕业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派遣期内在即墨就业的毕业生,其中,派遣期内在即墨就业的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签订就业协议,且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毕业生户籍已落入青岛市,且接收单位为毕业生缴纳法定的“五险”。
留学回国毕业生需要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2012年以后来即墨就业;具有青岛户籍,且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五险”。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和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自2012年7月1日起,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领取时间以三年内缴纳五险的实际月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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