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入训练营

牢记核心词

学习得礼盒

2016考研法律硕士复习要点:法律责任

2015-06-29 19:46:56来源:网络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一)法律责任的定义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是社会责任的一种,它与其他社会责任的区别在于,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产生法律责任的原因主要有三类,(1)违法行为;(2)违约行为;(3)法律规定。

  (二)法律责任的类型

  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违宪责任。

  1.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向国家所负的一种法律责任,刑事法律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唯一法律依据。

  2.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救济责任,其功能主要在于救济当事人的权利,赔偿或补偿当事人的损失。

  3.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4.违宪责任是指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了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违宪责任产生的原因是违宪行为。

  二、法律责任的构成

  (一)责任主体

  责任主体是指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责任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能够成为违法主体并且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必须是达到法定年龄并具有责任能力的人;能够成为违法主体并且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或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组织。

  (二)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超越权利的界限行使权利以及侵权行为的总称。广义上的违法行为包括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狭义上的违法行为仅指除犯罪以外的一般违法行为。

  (三)损害结果

  损害结果是指由于违法行为所导致的损失和伤害的事实,包括人身、财产和精神方面的损失和伤害。损害应当具有确定性,必须是一个确定的现实存在的事实。

  (四) 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是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各种因果关系的特殊形式。法律归责原则上要求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五)主观过错

  主观过错指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在主观上存在的故意或者过失。故意和过失在不同的法律领域中具有不同的意义。

考研英语核心词汇营

背词+听课+练习+督学,学习得礼盒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关注新东方在线考研服务号

获得21考研真题及答案解析

1. 打开手机微信【扫一扫】,识别上方二维码;
2.点击【关注公众号】,获取资料大礼包。

考研资料大礼包
近10年考研真题及答案免费下载
更多>>
更多公开课>>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