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
2015-10-10 17:22:49来源: 网络
- 【择 校】Ai智能择校 | 考研招简合集 | 历年分数线 | 报录比查询 | 计算机择校 | 法硕择校
- 【统 考】历年真题合集 | 长难句备考 | 阅读精刷材料 | 考研新大纲 | 暑假复习必看 | 备考资料包
- 【热 门】计算机资料 | 计算机资料 | 法硕资料 | MBA | 推免生 | 保研攻略
- 【工 具】 考研院校查询 | 英语能力测评 | 管综能力测评 | 政治能力测评 | 时政刷题 | 复试小程序
一、我校初试考英语的应届毕业生网报时应选:“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为报考点,现场报名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我校初试考日语的应届毕业生网报时应选:“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习工作单位”项请按如下格式填写:沈阳药科大学**学院**专业**班。
二、考生请在网报前先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信息自查,要求考生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三、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可更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网报填写联系方式时需同时填写长期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号码,并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
五、考生报考后要妥善保管注册名、密码和报名号。
六、所有专业不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患者。
七、研究方向仅供考生选择学科专业时参考,入学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请关注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www.grs-syphu.com 招生动态栏目。有关录取和复试信息会及时在网上公布。
网报咨询电话:024-23986089(工作日)
版权及免责声明:
一、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内容,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获授权使用者须注明来源,违者将依法追责。
二、本网未注明上述来源的转载内容,旨在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真实性。使用方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擅自篡改来源将依法追责。
三、若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weisen@xdf.cn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