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招生办公室2016年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2015-10-27 15:28:23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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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考生选择衡水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报考点接收考试方式类型为统考、联考的考生报名。其他类型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河北省网报公告后选择正确的报名点。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政策规定本报考点只接收如下考生报名:
1、在衡水学院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本人户口在衡水市下辖的各县(市、区)的非应届考生。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请选择其他报考点。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9:00——22:00)。考生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请牢记本人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特别提醒考生:学历证书编号填写由18位数字组成的字符串;学位证书编号与学历证书编号不同,请如实填写准确,二者不要混淆;获最后学历年月必须与最后学历证书上填写的一致。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如发现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可在国家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凭报名号等信息直接在网上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
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本人务必于11月8日至12日期间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采集指纹、摄像。为合理安排时间,保证考生可以快速顺利的完成现场确认,我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采用网上预约方式。请考生于11月4日后登录衡水市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hszb.hsjyj.gov.cn)预约现场确认时间、查询地点,并打印《衡水市招生办公室2016年研究生考试现场确认预约表》(须携带该表参加现场确认)。不在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考生现场确认成功后,务必于11月16日至17日期间登录衡水市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hszb.hsjyj.gov.cn)核对本人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办。
现场确认期间各类考生需携带证件及材料说明:
1、衡水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应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预约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户口在我市),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仅携带本人户口页无效)、《预约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户口在本市的非应届考生应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户口本(仅携带本人户口页无效)、《预约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四、按我省要求,今年参加报名的考生将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详情请考生注意查看河北省网报公告有关内容。
五、按教育部要求,2016年考生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于2015年12月14日-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六、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信息将由教育部下发给所报考的院校,由报考院校审核报名资格。
七、考试时间以准考证安排为准,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请于考试前三天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查询。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八、户口不在衡水市,因工作关系确需在我市参加研究生考试的非应届考生,现场确认期间应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预约表》、工作单位(工作单位须与报名信息中所填档案所在单位一致)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及以下四种证明(或证件)之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1、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社保卡
2、我市及下辖各县(市、区)的居住证
3、我市及下辖各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4、在我市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2014年个人账户对账单(2015年参保的出具养老金缴纳证明)
如不能提供以上材料,请选择到户口所在地报名。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及时在研招网公告,请考生注意查看。衡水市招生办公室咨询联系方式:
电 话 0318-2123691
微信公众号 hs_zhaokao
网 站 http://hszb.hsjy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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