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市报考点(1302)2017年考研报名须知
2016-10-14 16:47:41来源: 河北省唐山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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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要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唐山报考点公告和有关规定。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考试时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证件(证明)要真实、准确、有效,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在我市报名的考生除具备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驻唐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本人户口在唐山的往届生;
3.非唐山户口在唐山工作的往届生(现场确认时须持工作单位证明、人才市场存放档案的证明信等任意一项的证明材料,且工作单位必须与报名系统中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
4.招生单位规定在我市报考点参加报名的考生。
二、考生网上填报报名信息,要特别注意以下几项要求:
1.毕业学校:必须与学历证书上的学校名称一致(包括学校名称变更过的学校和独立学院)。
2.档案所在单位地址:要填写单位全称和详细地址,包括地市/街道/门牌号,以便录取后准确调档。
3.通讯地址:要填写考生能够接收信件的详细地址,包括地市/街道/住宅区/门牌号。
4.学历证书编号:考生按学信网查到的学历证书编号对照录入,不得直接复制粘贴,否则将丢失后三位数字。如学信网上查不到本人学历证书编号,2000年以前的学历证书,按实际编号填写。2000年以后学历证书,填写18位数字组成的编号,不要填写其他数字串。
5.学位证书编号:按学位证书编号准确填写。注意:与学历证书编号不一致,二者不要混淆。
6.获最后学历年月:必须与报考使用的学历证书实际发放年月一致。
7.联系电话和移动电话:要填写长期使用的电话号码,确保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和招生单位能够随时联系考生本人。不要填写临时电话号码。
8.考生填报报名信息时,要认真核实学历(学籍)认证是否通过。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确认时需交验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历(学籍)认证方法和认证报告获取详细内容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9.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费,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对于因填写报名信息错误需要退还报名费的考生,须在我省报名现场确认期间,由考生本人向报考点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退费申请。
1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报名信息确认相关要求
1.确认时间:
(1)应届毕业生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分别为:
2016年11月7日上午:唐山师范学院(非师范类);
2016年11月7日下午:唐山师范学院(师范类);
2016年11月8日:华北理工大学新华道校区
2016年11月9日上午:华北理工大学新华道校区;
2016年11月9日下午: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
2016年11月10日上午:华北理工大学建设路校区;
2016年11月10日下午: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
2016年11月11日:唐山学院。
(2)其他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11日。
2.确认地点:唐山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兴源道234号,友谊路与兴源道交叉口西行约300米路南)。
乘车路线:20路、46路、77路公交车德源里站下车西行约200米, 38路公交车凤凰世嘉站下车沿兴源道东行约100米。
3.确认期间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考生到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网上报名编号。
(3)应届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其中在唐山市实习的驻冀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持实习单位开具的证明信)。
往届生:持毕业证或学位证,户籍在唐山的往届生需持户口簿;在唐山工作且户籍在外地的往届生需开具工作单位证明、人才市场存放档案的证明信等任意一项的材料。
5.现场确认信息核验。考生务必于现场确认次日,登录唐山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现场确认情况,如有照片、确认信息与本人不符等情况,务于11月12日15:00前,与唐山市教育考试院高研处联系核实(11月11日前到确认现场,11月12日到唐山市西山道15号市教育考试院高研处)。凡不按上述要求认真核验确认情况(含照片)影响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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