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考研复试

2017-03-16 14:50:32来源: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在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基础上,开展2017年度复试录取工作。为严明招生纪律,保障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政策透明、数据公开、程序公正、监督到位,营造公平公正的复试录取工作环境,确保考生合法权益。

  (二)科学选拔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形式的考核方法综合考察,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三)以人为本原则。将维护考生利益作为复试录取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严肃认真、规范高效地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管理

  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机制,各小组的职责如下: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规定、核定学校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统筹管理学校复试工作,组织复试现场巡视。

  (二)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程序。具体职责如下:

  1.依据本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办法;

  2.组织复试考试、面试、评卷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

  3.成立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并指导复试小组制定复试细则、落实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

  4.组织协调本单位笔试考场安排、监控视频备份以及各复试小组复试面试录像录音及备份工作;

  5.负责协调处理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中出现的成绩复核申请及相关争议;

  6.负责解释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三)各培养单位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职责

  各复试小组应全面掌握所在培养单位制定的复试工作办法及方案等,在结合本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基础上,确定考生专业面试、外语测试、心理测评等综合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并负责具体实施。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及要求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附件,以下简称“一区国家线”),结合报考本单位各专业上线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单位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条件,有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的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同。复试比例一般应控制在各专业实际招生指标(不含推免生)的120%至150%。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各专业总分不低于245分。该计划复试原则,在完成教育部分省计划前提下,兼顾一志愿与考生总分等确定复试名单。

  3.单独考试的考生,各专业总分不低于180分。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各专业总分不低于180分。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生的照顾原则和依据,按照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须提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调剂工作

  1、基本原则

  (1)全日制与非全日制间可按国家政策互相调剂;

  (2)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调剂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各培养单位调入专业分数要求;

  (3)各培养单位调剂工作,应结合本单位需调剂专业的特点、研究项目及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等,并综合考量本单位生源质量、生源结构等择优进行调剂。

  2、具体政策

  (1)学术型专业,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可在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中调剂,但不得跨门类调剂;

  (2)全日制专业学位,应从相同、相近专业学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调剂,或从对应的相同、相近学术型专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中调剂;

  (3)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且英语、数学应符合难度递减调剂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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