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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0-16 10:37:58来源:华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前身是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15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同年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学校现有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和佛山南海3个校区,占地面积3025亩,校舍面积155万平方米,图书374万册。

  学校设有31个学院(所)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教育技术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光学、体育人文社会学(重点培育)4个国家重点学科,9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2个广东省重点学科(含5个攀峰重点学科,14个优势重点学科和3个特色重点学科,共18个一级重点学科和4个二级重点学科)。在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心理学、体育学和教育学3个学科进入全国高校前10%;化学、植物与动物学、工程学和数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学校拥有84个本科专业,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0多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0多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博士后流动站。学科布局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门类。

  学校教师队伍结构良好、水平较高,拥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现有专任教师1934人,其中副高级以上109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113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1810人。现有院士(含双聘和外籍)11人,“长江学者”7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6名,“千人计划”入选者9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6人,“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3个,国家教学名师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20人,“万人计划”入选者2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3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广东省领军人才8人,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2个,珠江学者15人,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7名,并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名,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13名。

  学校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实验室和科研基地。有激光生命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环境理论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电化学储能材料与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光信息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教育部互联网应用创新开发平台示范基地、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与光子技术实验室、教育部部省共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心理应用研究中心)、国家体育总局重点研究基地(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有6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广东工程实验室、20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广东国际合作基地、6个广东省高校科研型重点实验室、3个广东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等。学校还拥有1个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9个广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7个广东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此外,广东省网络图书馆、广东高校建筑规划设计院等机构均设在学校。

  学校积极广泛开展对外交流。已与国(境)外130多所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引进智力与优质教育资源、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合作办学、举办国际会议、出版学术成果、对外汉语教学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其中,与荷兰埃因霍温理工大学、荷兰特文特大学与瑞典隆德大学等联合组建的“光信息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标志着学校国际化科技进程迈进了新的阶段。学校与加拿大卑诗省高贵林市、法国留尼旺大学、拉脱维亚共和国拉脱维亚大学共建了三所孔子学院。

  学校充分发挥地处改革开放前沿、毗邻港澳的优势,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教师培养与培训基地、教育研究与政策咨询智库、教师终身学习与资源共享平台。作为广东各阶段教育的“工作母机”,学校一直承担着全国高校中最大规模的教师培养与继续教育任务;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教育部“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教育部“国培计划”海外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教育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等先后落户我校。教育服务范围辐射全国,并率先持续开展中英、中美中小学校长双向交流培训,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教师职后培训体系。学校依托教育心理等学科优势,强化教育研究,全力打造南方教育高端智库,在珠三角、粤东西北努力建立若干教育发展研究院(中心)。学校服务广东教育综合改革,与多个地方政府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优质附校资源辐射各地。学校在服务港澳台教育发展方面具有深厚的历史基础和先发优势,是最早在香港澳门合作办学的内地高校,被誉为澳门师资三大力量之一。

  80多年来,学校数易校名,几度迁徙,虽历经沧桑,却弦歌不辍。一代又一代华师人秉承勷勤大学师范学院“研究高深学术,养成社会之专门人才”的优良传统,践行“艰苦奋斗、严谨治学、求实创新、为人师表”的校训,筚路蓝缕,薪火相传,共同铸就了学校今天的繁荣与发展。学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广东、辐射港澳、面向世界,致力于培养卓越教师、推动区域教育发展、引领中国南方教师教育,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文化服务,为建设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综合性师范大学而努力。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教育、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法律、艺术、汉语国际教育、体育、工程、应用心理、翻译、金融、新闻与传播、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等14个专业学位。

  我们热忱欢迎您报考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574。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华南师范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复试时必须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5门以上本科专业课主干课程成绩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意:我校部分招生专业(领域)不接收统考生或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请考生报考前务必参阅《华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所报专业的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注意:我校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不招同等学力考生。

  (3)我校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统一安排在寒暑假授课。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四个专业学位硕士生安排在周末授课,寒暑假不上课。非全日制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生主要安排在周末授课。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注意事项: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学习形式和就业方式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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