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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考研法律硕士民法总论:法人资格的取得

2018-08-16 17:01:02来源:网络

  以下是新东方在线整理的2019考研法律硕士民法总论:法人资格的取得,请参考:

  1、机关法人。

  机关法人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无须登记。

  2、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1)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2)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批准成立后,尚须办理核准登记,方可取得法人资格。

  3、企业法人。

  经批准成立后,尚须办理核准登记,方可取得法人资格。

  4、公司法人。

  (1)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2)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特许经营的营利法人,须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办理核准登记,方可取得法人资格。


本文关键字: 2019考研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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