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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历史学考研中国古代史:唐对隋朝制度的继承和发展

2018-12-14 09:24:37来源:网络

  考研历史学是统考学科之一,历史学专业课考试内容涵盖了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古代史、世界近现代史。其中,中国古代史约占整体的30%,所占比例较大。所以,中国古代史的复习很重要。下面新东方在线为帮助考生提取复习重点,整理了中国古代史的重点内容,希望下文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第六章 隋唐五代

  第三节 唐朝对隋朝制度的继承和发展

  一、均田制(与北魏联系)

  1、授田对象 丁男、中男(18岁);老男、残疾人、寡妇。按官授田代替北魏奴婢、耕牛。自耕农、中小地主占优。

  2、授田数额

  3、授田种类

  4、宽乡、狭乡规定

  5、买卖规定

  6、授田本质

  7、意义:均田制的推行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促进了土地与劳动力的结合。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强政府对小农的控制、保证政府赋役的来源以及加强中央集权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租庸调制(注意杂徭)

  1、租庸调制:输庸代役。这种按丁征收同样数额的税制,只有在自耕农大量存在,土地占有比较平均的条件下才能实行。

  2、户籍制度(手实与计账):与租庸调制相联系,唐朝实施了严密的户籍制度。唐制:民户每年要向地方政府呈报本户户口、田亩,称为手实。地方政府汇总各户手实,统计出当地“课口”总数及应纳租调总额,逐级上报中央以作财政预算依据,称为计帐。在计帐基础上进一步登记户籍,逐户载明户口、田亩、承担赋役情况,一式三份,分存于县、州、户部。每岁一造计帐,三年一造户籍。这方面制度是自西魏、北周继承下来的,但更加完备。

  三、三省六部制

  1、三省

  A:知政事官。三省长官为宰相,在政事堂议政;贞观时,其他官员加带“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名为宰相。高宗时固定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仆射须带此职方可为宰相。玄宗开元十一年(723年),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作为宰相办事机构,堂后设吏、枢机、兵、户、刑礼共五房,不仅有决策权,还对尚书六部进行对口领导,掌握了一部分行政权力。

  B: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中书舍人是主要办事官员。拟诏令

  C:门下省:长官为侍中;上行下达、政务处理的枢纽。侍中成为执政事笔的首相。可驳正中书所拟有违失的诏令,封还重拟,称“封驳”。给事中负责日常工作,与中书舍人、御史组成“三司”,审查天下冤滞;给事中甚至有权在中书所草诏令上进行涂改,驳归中书重写,此称“涂归”。所拟诏令合格后,由侍中向皇帝进呈“画敕”,表示认可。

  D:尚书省:长官为左、右仆射,首脑部门为都省,是上下行文书运转的枢纽,对以官文书运行为主要形式的政务进行监督和管理,不是对官文书进行批准。 “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然自汉以来,位号不同,而唐世宰相,名尤不正。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其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自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征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贞观八年,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而‘平章事’之名盖起于此。其后,李绩以太子詹事同中书门下三品,谓同侍中、中书令也,而‘同三品’之名盖起于此。然二名不专用,而佗官居职者犹假佗名如故。自高宗已后,为宰相者必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虽品高者亦然。惟三公、三师、中书令则否。其后改易官名,而张文瓘以东台侍郎同东西台三品,‘同三品’入衔,自文瓘始。永淳元年,以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入衔,自待举等始。自是以后,终唐之世不能改。”(《新唐書》卷46《百官志》)

  2、六部

  A:机构设置:每部设四司,长官为郎中,副长官为员外郎。“本司”与“子司”。

  B:与九寺五监的关系:两系统职掌互有重复,实际职能有异。一为政务机关,一为事务机关。

  3、御史台(监察、谏诤)为最高监察机构,长官为御史大夫,下设侍御史(台院);殿中侍御史(殿院);监察御史(监院),负责中央和地方的监察工作,合称三院。另在东都洛阳设御史台,称东都留台,简称东台或留台。

  4、地方行政机关

  A:州(玄宗时一度改为郡):长官为刺史。

  B:县:县令。

  C:乡、里:里有里正,为最基层单位。

  D:道:唐太宗根据山川形势把全国分为十道,玄宗时为十五道。系监察机构,由巡察使、按察使等对地方官吏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四、学校与选官制度

  1、学校

  A:中央官学:六学: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和算学,属国子监。二馆:弘文馆属门下、崇文馆属东宫。招生对象:主要为官僚子弟、留学生,庶民占少数。教学内容:以儒家经典和各科专门知识为主。

  B:地方官学

  C:私学

  2、科举

  魏晋实行九品中正制,高门士族拥有政治特权,世代垄断高官显位。南北朝时士族门阀已日趋腐朽。隋朝废除了九品中正制,采取科举取士的办法,隋初规定原有的秀才、明经两科,由州县学送生徒到中央参加考试。炀帝时又置进士科,科举制逐渐形成。唐朝前期,科举制进一步得到完善和发展。科举分为制举和常举两种,制举由皇帝特旨召试,应举科目广泛,应试者身份不限,中第者可获出身或官职。常举每年举行,科目比隋有所增加,但考生主要集中在明经、进士两科,应考者主要是各级学馆学成的生徒和不在学的士子。中第者可获得出身,通过吏部铨选,才能正式做官。明经科考试以帖经为主,进士科始以试策为主,后又加试帖经、杂文,天宝年间始试诗赋。进士科应举人多,而录取人数少,士人举子将考中进士比喻为“登龙门”,一旦登第,声名大振,往往宦途便捷,飞黄腾达。由于进士科在选官中的独重地位,日益为士林举子所重视,在唐后期高官人选中所占比例明显增加。

  武则天进一步发展科举制度,首创殿试,亲自面试考生。天授元年(690 年),她“策问贡人于洛城殿,数日方了,殿前试人自此始”。殿试制度的出现,不仅表明皇帝对科举的重视和慎重,而且使考生成为天子门生,他们更忠于封建朝廷,故殿试为历代所沿袭。她开创武举,不仅文人有科举,学武之人也可通过科举入仕,扩大了用人范围,选拔了军事人才。同时扩大科举录取名额。唐代科举制从应举资格、考试内容、录取原则、审核手续、放榜期限、等第品定、获取出身等都有较严格的规定,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它通过考试方法体现的平等竞争精神,有利于广大普通地主步入仕途,扩大了统治基础,成为唐以及后世选官的主要导向。

  3、其他选举

  做官必须考试,再到吏部参加铨选,通过身、言、书、判考试。释褐试

  A:门荫入仕。唐朝前期是高级官吏的重要来源。

  B:杂色入流。流外入流是低级、中级官吏的主要来源。


本文关键字: 2019考研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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