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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2016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09-22 12:16:26来源:北航

  1、网上报名

  登录北航研招办网站(网址为http://yzb.buaa.edu.cn/),仔细阅读北航研究生招生主页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间每天9:00~22:00,登录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按报名网站提示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认真核对无误后确认报考信息,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对所填写的信息需保证其准确性(如果被录取,部分信息将用作以后的学籍管理),因个人填写错误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重要提示:

  (1)报考北航参加全国统考(报考北航130500设计学专业除外)、管理类联考或者法硕联考的考生,只有本科就读学校在北京地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是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也在其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往届考生、或者是户口在北京的往届考生,方可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报考点。否则必须根据所在各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北京以外地区的报考点。

  (2)选择北航报考点的考生,必须以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的方式,于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期间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北航报考点不接收现场交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报名费,北航报考点将不予确认,后果及损失由考生自负。

  (3)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名费不退还;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4)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网上支付报名费前,请务必核准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名费,将不予退还;考生若要更正报名信息,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5)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它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6)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10月10日网上报名前,先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的信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指定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认证反馈时间将近一个月,请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报考点将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7)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用于我校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一系列入学前后的手续(若录取通知书考生需要自行领取,请在通信地址栏填写“自取录取通知书”字样,并且邮政编码写“100191”)。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8)因报名网站系统无法下载个人联系方式,我校无法发送相关短信信息,考生须及时浏览“推免服务系统”、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以免延误相关事宜。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号buaayzb),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推免生除外)务必按照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必须携带)、学历证书(往届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以及其它报考点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网报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后的两份专家推荐书、经报考学院同意盖章签字后的单位推荐信。

  参加强军计划的考生还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后的两份专家推荐书。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携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指定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打印准考证

  2015年12月15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校不寄发纸制准考证。

  4、请考生随时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b.buaa.edu.cn/),查询相关信息。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号buaayzb),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

  四、初试

  1、全国统一初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27日。

  2、我校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查询。

  3、初试成绩约二月中下旬公布,考生自行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上进行查询并下载打印,我校不寄发纸版成绩单。

  五、复试

  我校为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学校,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还需要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左右进行。复试的具体要求请于2016年3月上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查询。

  1、考生在复试时除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章)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本人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复试前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或者北航校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见 “九”中的样表);

  (3)往届生还须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 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 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生还须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须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的本科结业生、专科毕业生)以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具体内容届时咨询相关学院)。

  3、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4、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5、现役军人、国防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我校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我校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协议书;国防生等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其它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我校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协议书。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我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被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北航,户口根据学校户口办公室要求办理,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6、我校不接收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调剂,调剂只限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校内调剂。

  六、体检及政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yzb.buaa.edu.cn/查询,或者在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查询)。所有考生须在复试前一个月内,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或者北航校医院,进行不少于样表所列项目的体格检查,并向复试学院提交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或者北航校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样式见 “九”中的样表,注意须附相应的化验单,样表可下载)。体格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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