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岛创新发展基地)2021年考研复试工作办法
2021-03-29 11:30:38来源: 哈尔滨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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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岛研究(生)院(青岛创新发展基地)2021年考研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分数要求
(一)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要求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分数要求 | 招生计划 (不含单考) | 复试人数 | 差额比例 /需调剂 |
070700 | 海洋科学 | 全日制 | 满足国家 复试线 | 10 | 1 | 需调剂 |
080300 | 光学工程 | 25 | 2 | 需调剂 | ||
080700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27 | 27 | 100% 如有淘汰,则需调剂 |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1 | 11 | 需调剂 |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22 | 10 | 需调剂 |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47 | 36 | 需调剂 | ||
082401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49 | 19 | 需调剂 | ||
085400 | 电子信息 | 51(控制方向) | 27(控制工程)+16(机器感知与人工智能) | 需调剂 | ||
51(水声方向) | 1(声纳系统设计)+16(水声信号处理与应用) | 需调剂 | ||||
21(光电方向) | 1 | 需调剂 |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26 | 8 | 需调剂 | ||
085800 | 能源动力 | 15 | 15 | 100% 如有淘汰,则需调剂 | ||
085900 | 土木水利 | 43 | 3 | 需调剂 |
二、复试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要提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手持签字后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拍照并和以“考生编号后五位+姓名”方式命名的审核材料(jpg/pdf格式),一并于3月26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
heuqd_yanzhao@126.com。
审查条件以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须审查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外,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审查:
1.非应届考生:
(1)学历证书;
(2)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 应届本科生:
(1)学生证;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阶段已学习课程成绩单。
3. 同等学力考生:
除上述第1款要求材料外,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外语四级证书,报考外语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其中高职高专考生要求提供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考试合格的成绩单。
4. 大学生士兵计划:
除上述第1款要求材料外,此类考生另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5. 本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
(1)除上述第2款要求材料外,还须提供由驻校选培办审批的报考申请表。
考生须根据所属类别将上述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本单位复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面试时间:3月30日8:30-19:00,考生需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复试专家组成员需提前15分钟到达各自安排的指定地点。
(三)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总成绩200分,复试达标线12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具体分值会按专业单独通知考生。
2.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2)×40%
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总成绩在专业(方向)的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由高向低依次拟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达到报考条件及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2021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执行相应加分政策。
(四)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考生政治立场、理想信念、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测试内容: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和专业英语测试。
3.综合面试内容:考生的素质与能力,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理解程度。注重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具体如下:
(1)专业知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考生从技术角度说明解决具体应用问题的思路、方法或方案,含复试相关科目。
(2)创新能力:对考生的专业认知、实践能力、沟通合作、专业发展等核心素养进行综合评价,侧重引导考生就专业潜能相关方面的问题进行交流,以及围绕职业前景等核心问题进行讨论。
(3)综合能力: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等方面的情况;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对学科热点的关注和了解情况;考生本科阶段的专业背景,已发表的论文、参与的各类科技活动以及获得过的各种奖励。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由本单位组织,采取灵活方式,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缴费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交纳考试费100元/人次。
2.建议考生于2021年3月29日前完成缴费。复试前未缴费将无法进入复试界面,未缴纳考试费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六)体检
新生报到时由本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政审及复查
1.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将对考生调档并政审,未提供政审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政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2.新生入学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网络复试要求
(一)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统一使用“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软件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
(二)设备及网络要求为:笔记本电脑1台(或台式机+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建议尽量使用笔记本电脑),预装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支持Mac);1-2部智能手机(版本不能过于陈旧,手机电量充足);网络环境稳定,笔记本电脑应接入有线网络。建议考生准备2部手机,1部手机用于突发情况下的复试备用;
(三)软件要求为:考生提前下载好复试所需软件客户端(包括备用软件),学习并掌握软件的具体操作流程,提前进行测试是否能正常使用。
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端操作手册及软件下载地址:
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四)环境要求为: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要求环境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考生复试时需面向墙面(间隔不超过1米);复试采用双机位模式,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参考资料,周围不能有其他人在场。考生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
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为保证公平公正,复试采取“考生远程双机位”方式进行考核。在复试开考后超过15分钟未联系到考生,将按缺考处理。
复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考生参加复试前,必须登录指定网络支付平台缴纳复试费并上传相关面试材料,未缴纳复试费或未上传相关面试材料者将无法进入复试。
(五)复试纪律要求:
1.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和相关要求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保证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秩序。
3.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哈尔滨工程大学研招办发布的关于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岛研究(生)院(青岛创新发展基地)相关招考信息,诚信复试。
4.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化浓妆,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饰品等,不得中途离开座位,不做与复试无关动作。
6.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面试时全程正面免冠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
7.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8.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违者按违纪处理。
9.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其他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拟录取;
2.凡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达标分数线者不予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5.非本校应届国防生的其他高校或军事院校的考生不得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拟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还需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为准。
(二)拟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还需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为准。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2-58658587
咨询QQ群:825322019、699377519
监督和举报电话:0532-58658588
举报邮箱:heu_qdjd@126.com
复试名单:
青岛研究(生)院(青岛创新发展基地)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学生名单.xlsx
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岛研究(生)院
(青岛创新发展基地)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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