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入训练营

牢记核心词

学习得礼盒

考研法硕(法学)考点背诵: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022-12-13 07:34:00来源:网络

  考研法硕综合复习考试过程中,具体的备考指导,对于大家的备考来说有更好地指导意义。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考研法硕(法学)考点背诵: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考研法硕(法学)考点背诵: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法人终止的原因

  法人终止的原因:一是依法被撤销,二是解散,三是依法宣告破产,四是其他原因。

  法人变更的主要类型

  法人变更的主要类型:一是法人的分立,二是法人的合并,三是法人的组织性质变更,四是其他事项的变更。

  人成立的条件

  法人成立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设立的原则

  法人设立的原则:(1)特许主义——即法人的设立必须依据特别立法或国家元首的许可;(2)核准主义——指设立法人须依据法律规定的要件并经行政主管机关审核批准成立,也称行政许可主义;(3)准则主义——指把法人的成立要件通过法律加以规定,只要设立行为符合该条件,无须经行政机关的许可,而仅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法人即可成立;(4)放任主义——也称自由设立主义,指法人的设立仅凭当事人的意思即可设立,国家不加干涉。

  以上就是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为大家整理的“考研法硕(法学)考点背诵: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多考研法硕复习指导内容尽在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


本文关键字: 法律硕士资料

考研英语核心词汇营

背词+听课+练习+督学,学习得礼盒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关注新东方在线考研服务号

获得21考研真题及答案解析

1. 打开手机微信【扫一扫】,识别上方二维码;
2.点击【关注公众号】,获取资料大礼包。

考研资料大礼包
近10年考研真题及答案免费下载
更多>>
更多公开课>>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