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学科 | 学位类型 | 复试基本分数线 | |
0453 | 国际中文教育 | 专业型 | 350 |
0454 | 应用心理 | 专业型 | 350 |
0710 | 生物学 | 学术型 | 288 |
0712 | 科学技术史 | 学术型 | 288 |
0835 | 软件工程 | 学术型 | 273 |
1001 | 基础医学 | 学术型 | 304 |
1002 | 临床医学 | 学术型 | 304 |
1004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学术型 | 304 |
1005 | 中医学 | 学术型 | 303 |
1006 | 中西医结合 | 学术型 | 303 |
1007 | 药学 | 学术型 | 304 |
1008 | 中药学 | 学术型 | 322 |
1011 | 护理学 | 学术型 | 361 |
1054 | 护理★ | 专业型 | 350 |
1055 | 药学 | 专业型 | 304 |
1056 | 中药★ | 专业型 | 304 |
1204 | 公共管理学 | 学术型 | 347 |
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为确保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总原则,坚持综合评价,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
2. 强化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坚持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注重试题的“科学性、规范性、等效性”。
3. 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笔试试题除外)”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4. 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全面强化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与管理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统一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基本规范,做好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
2.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与分工。
3. 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各二级培养单位依据学校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以正式发文形式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各单位网站公布,并组织各学科开展复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规范。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做好复试工作的安全预案。
4. 各二级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面试考核小组。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足,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组配备秘书1人。考核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核的具体要求、形式、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各考核小组成员一旦确定,不得在复试过程中中途离场或换人。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5. 各二级培养单位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都责任到人。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与其亲属报考专业的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
6. 要对复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考核小组将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和考生考核表等纸质材料和相关视频材料于复试结束后提交所在二级培养单位,任何人不得改动。各二级培养单位审核汇总后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
1. 我校复试单科成绩要求同一区国家线。
2. 中医专硕(1057)以一级学科设置“专业基准线”,为初试总分327分。
3. 其他各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
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同报考专业的一区国家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同国家要求。
5. 符合教育部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填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