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所代码及名称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 招生计划 |
---|---|---|---|
003 民族学一级学科 | 030400民族学 | 01 民族学 | 12 |
0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 14 | ||
03 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 | 13 | ||
04 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 | 16 | ||
小计 | 55 | ||
004生物工程一级学科 | 083600生物工程 | 01细胞培养与代谢工程 | 17 |
02食品生物工程 | 17 | ||
03化学生物工程 | 17 | ||
04生物资源与环境工程 | 16 | ||
小计 | 67 | ||
合计 | 122 |
大连民族大学2024年考研复试工作方案,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4〕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大民校发〔2021〕58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国家民委教育司、辽宁省高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开展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 生院,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学校复试录取各项具体工作。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
1.复试工作组
复试工作的具体落实采取学科(类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专业(研究方向)复试工作组二级管理机制。复试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复试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各学科(类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科(类别)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专业(研究 方向)按学校要求规范开展工作;按照一级学科(类别)开展命 题工作(含专业能力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同等学力加试等复试内容的命题及试题印制、封装等)。
(2)各专业(研究方向)由牵头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组,负责本专业(研究方向)复试(面试)小组人员安排、考生资格审查、复试组织实施、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的统筹安排。同一学院牵头负责多个专业(研究方向)的,须成立一个复试工作组。
(3)外国语学院成立外语复试工作小组,配合有需求的复试工作组进行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4)各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相应的招生复试环节工作,并负责与研究生院对接各项工作。
2.复试命题小组
各学位授权点成立复试科目命题小组,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复 试科目(含专业能力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同等学力加试等)的命题工作。
3.心理素质测试工作组
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发展中心成立心理素质测试工作组,负责复试考生心理素质测试工作。各学位授权点指定专人配合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发展中心组织本学位点考生完成心理素质测试,并将测试结果及时反馈给复试(面试)小组。
4.复试工作保障组
学校成立复试工作保障组,负责复试工作人员、场地、技术、设备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复试期间,按照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学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监督工作,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下设监督工作组,由各学位授权点以牵头学院党委(直属党支部)为主成立,负责本学科(类别)复试工作的全程监督;各专业(研究方向)以牵头学院党委(直属党支部)为主成立监督工作小组,负责本专业(研究方向)复试工作的全程监督。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597人,其中学术学位122人、专业学位475人,总计划数中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简称“士兵计划”)6人。各院系所及专业、研究方向指导性招生计划详见表1、2。
表1 学术学位授权点指导性招生计划(全日制)
注:民族学一级学科各研究方向牵头培养单位:01、02、03 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04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生物工程一级学科各研究方向牵头培养单位:01、02、03生命科学学院,04环境与资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