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洋大学2024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研究生院统一管理、招生学院具体实施、纪委机关监督”的工作机制。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
(二)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管理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一审核学院复试、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三)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为本部门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成员可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负责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组成,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同时,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可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等担任,原则上应不少于3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监督小组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备案。
学院要根据复试人数情况组建招生专业复试专家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阶段的工作,以及组织考生复试,并提出建议录取考生名单。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复试专家原则上应为本专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生导师,且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每个复试小组配备秘书,负责对整个复试过程的记录。有亲属参加本次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同一学科(专业)有多个复试小组时,应统一各小组的考核环节和考核标准。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和巡查,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指导和督查。学校、学院选派有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经验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两级复试录取巡视工作组。
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和有效,全力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工作职责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部门招生文件,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审议确定各学院招生计划,审批拟录取名单,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二)研究生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文件及复试录取办法的起草,负责对学校招生文件的解释,负责审核学院报送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建议录取名单,受理考生向学校提出的复议申请,负责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拟录取名单。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管理和信息公开等,坚持“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其主要职责为:
1. 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根据本办法制定适合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应明确复试形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各专业拟录取人数、复试差额比例、复试安排、录取办法、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以及明确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等,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本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经学校审核后在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2. 组建复试小组。根据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加强复试导师的遴选,组建本学院的招生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应集体研究制定本专业考生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等方面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设两个及以上复试小组的,应执行统一的办法及评价标准。要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复试小组成员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须现场实名独立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含1名英语水平较好的教师),设组长1名,具体负责本组复试各个环节的工作;另配备秘书1-2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成员随机分配进组。
3. 加强教育培训。负责对复试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保密、复试内容和复试方法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保证复试质量和有效性。
4. 精心组织复试内容。复试自命题工作要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有关要求执行,确保科学、规范、安全。学院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办学特色和复试方式,统一考核环节、试题难度和考核标准,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试题数量充足,同一考题不被重复使用,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5. 做好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按照教育部、江苏省和学校自命题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复试命题、印制、保密保管工作和评卷阅卷、笔试和面试实施工作以及复试记录等工作。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复试笔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保密责任书》,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
6. 抓实考务和材料归档工作。按照《江苏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做好笔试科目、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等考务组织工作,进行全程全景录音并录像,做好各环节记录。负责做好复试材料的归档工作,每轮复试结束后两日内,各学院报送《复试成绩汇总表》(纸件和电子版)至研究生院。《复试评分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复试小组成员打分表》、考生问答情况记录及复试影音等资料由各学院留存。对录取考生的材料保留到毕业离校为止,对未录取考生的材料保存一年。
7. 统筹人员、场地及环境消毒安保工作。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要负责落实本院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谨防春季呼吸道传染性流行疾病;要关注复试组考中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拉网式排查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