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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

2024-10-09 11:56:00来源:网络

  准备参加25考研同学,大家目前要考试关注各院校的招生简章了!招生简章包含了本年度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报考条件、考试安排等等。这些对于我们的报考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小编也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哈尔滨师范大学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全国研招院校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汇总

欢迎报考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的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哈尔滨师范大学坐落于素有“冰城夏都”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哈尔滨,

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

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是国家“中西部

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2022 年 12 月,学校入选黑龙江省“双一流”建设项目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

校。

学校创建于 1951 年。其前身是肇始于 1929 年创办的东省特别区美术专

门学校,1947 年更名为松江省立行知师范学校,后经历哈尔滨师范专科学

校(1951—1956 年)、哈尔滨师范学院(1956—1980 年)等重要发展时期,

1980 年定名为哈尔滨师范大学。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凸显思政引领和

教师教育办学特色,大力弘扬以“无私奉献、知行合一、务实进取、教育

为公”为核心要义的“行知精神”,以“敦品励学、弘毅致远”为主旨的

校训精神和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为标准的从师准则。学校先后获批 1

个“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5 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学校先后

获得“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

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学校在哈尔滨市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 154.7 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

31.33 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4.62 亿元。建有以校史馆、文博馆为

核心的四馆一体的展览中心。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 1200 余万册,是“全国

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学校设有 25 个学院,80 个本科招生专业,建有一批省级重点一级学科

(群)和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校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

体系,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9 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类别 2 个;硕士

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17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 16 个,是全国教育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5 个。材料科学、

化学、工程学 3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学科排名前 1%;材料科学与工程、化

学 2 个学科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500 强。在黑龙江省新一轮“双

一流”建设项目遴选中,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美术

学、外国语言文学、地理学 6 个学科入选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省优势

特色学科);世界史、数学、物理学、生物学 4 个学科入选培育学科(基

础学科),教育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入选培育学科(急需空白学科)。马克

思主义学院是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校坚持教育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

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

点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多个国家级重点人才培养支持计

划。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26 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13 个。地理科学、

生物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

历史学、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小学教育、俄语、音乐学等 13 个专业

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教育技术学、美术学、体育教育 3 个专

业完成进校考查工作。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9 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64

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 13 个、课程思政教学名师 1 人,获

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

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学校连续三次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

项目,获批国家级、省级新文科、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专业综合

改革试点项目和教学改革成果奖百余项。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专业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 1700 余人,有国家

级人才项目入选者 5 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 人,全国文化

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4 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

者 5 人,享受国家级政府特殊津贴 18 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

个;“龙江学者”12 人,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 9 人,享受省政府特

殊津贴 19 人,省文化名家暨“六个一批”人才 15 人,省级教学名师 15 人,

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 22 人。

学校学术研究实力雄厚。现有光电带隙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黑龙江

乌伊岭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

“哈尔滨师范大学斯拉夫国家研究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级协同创新

中心、省级高端智库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 18 个。近五年来,学校承担省部

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670 余项,其中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5 项,国

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3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创新重点支持

项目 2 项。我校教师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及

以上科研奖励140余项。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2200

余篇,其中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被 SCI、SSCI、EI 等国际检索系统

收录 1300 余篇。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 180 余部。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百余项。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

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和研修基地、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以及黑龙江省高教学会等 5 个省级学会挂靠在我校。学校主管主办的《黑

龙江高教研究》《北方论丛》等 14 种学术期刊在学术界和出版界具有重要

影响。

学校充分利用地处东北亚中心的区位优势,坚持走国际化办学道路。先

后与俄罗斯、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波兰、韩国、

巴西、埃及等 30 个国家和地区的 80 余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教

育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关系。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苏里科夫美术学院联合

成立了黑龙江省第一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美术学

院”。在海外创办了 4 所孔子学院和 1 所独立孔子课堂,其中伦敦中医孔

子学院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球先进孔子学院”,并成为全球首批示范孔子

学院。学校被评为“孔子学院先进中方合作机构”。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

基地、《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认证中心、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

中心等机构设在我校。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

金”“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招生院校。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组织

的来华留学质量认证。

建校以来,学校先后为社会输送了 40 余万名各类优秀人才,涌现出一

批世界和全国知名的优秀人物:“全国优秀教师”宋立志,“全国劳动模

范”王惠生,“全国道德模范”张丽莉、刘羲檬,“全国最美教师”孟祥

彬,“全国抗洪抢险英雄”邵俊龙,“长江学者”辛德勇、刘刚、关新平、

王永贵、冯胜君、王爱杰、吴晓宏,“感动中国人物”秦艳友,“世界小

姐总冠军”于文霞,“世界象棋冠军”王琳娜,“世界速滑锦标赛冠军”

王北星,“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速滑冠军”付春艳等。一大批校友成为

黑龙江省乃至全国优秀骨干教师和社会精英,为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提供了重要的人才保障,为学校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

学校大力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立了覆盖全省的

G-U-S 教师教育联盟,推进地方政府、高校和中小学校联合培养教师教育人

才。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期保持全国领先优势地位。支持建设的哈

尔滨音乐学院、青冈实验中学和顺迈学校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帮扶

雅臣中学、塔河二中和南岔高中等地方基础教育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建成

黑龙江省创意设计现代产业学院、黑龙江现代文化艺术产业园区、双创艺

术园区和创意设计产业园,连续 30 余年承办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哈师大专场

演出,积极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学校通过成果转化、政策咨询等形式,在

服务国家战略和黑龙江省强省建设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站在新时代新的历史方位,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

和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拥护“两个确

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立足龙江,面向全国,以《哈尔滨师范大

学章程》为基本遵循,坚持“三步走”发展战略和“七位一体”发展思路,

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不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

高质量发展,努力培养有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卓越教师及其他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

才,为建设“国内一流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报 考 须 知

一、招生概况

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两

类。学术型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

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为了

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

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全日制、

定向就业全日制和定向就业非全日制三种。详细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请参见《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5 年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和《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5 年攻

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大纲》。我校 2025 年共有 10

个学科门类 16 个一级学科、3 个二级学科中的 42 个学术型学科专业和教育

(部分领域同时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音乐、美术与书法、设计、戏剧

与影视、体育、国际中文教育、电子信息、翻译、新闻与传播、会计、应

用统计、法律、资源与环境、公共管理、生物与医药 16 个专业学位类别的

36 个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 2100 人。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只能选

择标有“(非全日制)”字样的研究方向。因教育部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

生计划尚未下达,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其

中包含已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接收推免生人数,该人数只是预计接收

计划,最后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情况为准。我校 2024 年实际招收推免生

87 人)只是预计数字,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

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

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

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

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

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可以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自考或

成人本科进修通过本科 6 门主干课程(与报考专业相关,网上确认和复试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应成绩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②必须在省级以上

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③报考专业与

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

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网上确认和复

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原培养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

料,否则取消其报考及复试资格。

(二)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公共管理、教育硕士

中的教育管理专业除外)的报考条件同(一)。

报考法律专业的考生,除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外,应符合下列条

件:

1.法律(非法学):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

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

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法律(法学):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

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

员可以报考)。

报考的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除符合(一)中 1、

2、3 各项的要求外,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 5 年以上

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见报考条件(一)中相关说明)

的人员;

3. 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除符合(一)中 1、

2、3、4 各项的要求外,必须是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必须选择为定

向就业,否则报名无效。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网上确认时,另需提供《定

向培养合同书》(见附件)。

我校 2025 年招收推免生。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必须是经毕业学校(具有

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的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在 10 月 20 日前经中国研

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

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

愿并参加复试。报考我校经同意后,参加我校复试后择优录取的推免生。

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被我校

接收的推免生(含硕师计划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欢迎推免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

生,我校将对推免生在奖助贷体系中给予政策倾斜。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育管理领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不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 1、2、3 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

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

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

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

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

位的在职人员。招生专业已在专业目录中标注。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

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报考 2025 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每天 9:00-22:

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每天 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

//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

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

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哈尔滨市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有哈市户籍的但是在外地高校就

读的应届生除外)网报时必须直接选择哈尔滨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

2314)。户口不在哈市且不在哈市工作的考生,请按户籍所在地就近选择

报考点,以免影响报名是否成功。我校将在网上确认时严格审查考生是否

符合报考点选择条件,对于弄虚作假者,不予确认。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

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

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

志愿。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要求,所有选

择哈师大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10 月 28

日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 150 元/人。考生网上支付时请按

照页面相应提示进行操作,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

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截止

时间前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缴费。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

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

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

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需及时

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

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

认证(具体方式可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为及时查看学历(学籍)信息的

校验结果,请各位考生尽量提前网上报名时间,若网上校验未通过,则可

及时进行学历(学籍)认证,以免影响网上确认。

(7)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

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

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并在国家

公布分数线后 3 天内及时与研招办联系照顾政策实施等相关事宜,逾期未

进行联系的考生,视为放弃该权利。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

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

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

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

复核。。

(9)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

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

系。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

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

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移动电话要认真填写,并保证在 2025 年 9 月 1 日前有效。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网上报

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

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

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

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

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

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7.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请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哈师大考点网上确认公告》。

(三)准考证发放: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考生网上自行打

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

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发放《准

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

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

试。

四、考生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向公安

机关报案;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

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在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许参

加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

资格进行详细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研究生新生入学

时,将按相关规定对其资格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

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报考美术学院设计学(140300)专业、美术与书法(135600)专业、

设计(135700)专业以及报考国际美术学院美术与书法(135600)专业的

考生,必须选择能接待考试时间为三小时以上(不超过五小时)或有特殊

工具要求,考试科目代码为 9XX 的报考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上述专业

的考生,科目四考试时间为 12 月 22 日下午 14:00。

(三)初试科目:

12 月 21 日上午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1 日下午 科目二:外国语

12 月 22 日上午 科目三:业务课一

12 月 22 日下午 科目四:业务课二

12 月 22 日下午 科目四为术科考试的科目(科目代码为 9XX)。

部分专业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

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

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313

历史学专业基础、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311 教育学专业基础、312 心理学专业基础、333 教育综合。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

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调剂

调剂工作将在国家制定并公布全国统考和联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

本要求后,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具体生源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调剂

办法。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我校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具体要

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当年录取工作规定,根据下

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

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

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

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办

理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以普通高校、成人

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

(含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入学

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

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

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

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

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

《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

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学费及奖助贷政策

(一)学费:按照国家及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校学术型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 8000 元;专业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会计、

音乐、美术与书法、设计、戏剧与影视、新闻与传播专业每生每年 9000 元、

公共管理专业每生每年 10000 元外)为每生每年 8000 元;非全日制教育

硕士专业研究生每生每年 8000 元(学制 3 年,寒暑假授课)。

(二)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0

元。

(三)学业奖学金: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

积极进取,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一等 12000 元,

二等 8000 元;第二和第三学年一等 10000 元,二等 8000 元。

(四)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

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标准每生

每年 6000 元。

(五)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可通过生源地或校园地两种方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自 2023 年

秋季学期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20000 元。

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

的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

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校办理的助学贷款。

十一、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

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

去向。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应试科

目的代码及名称,并保持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则由我校指定应

试科目。

(五)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英语语种考生,除国际中文教育、

美术与书法、设计、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为“英语一”外,

其它均指定为“英语二”。

(六) 本简章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工作管理规定》文件执行或与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全部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网址:http://yjsxy.hrbnu.edu.cn/。

附件1:哈尔滨师范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pdf

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3:哈尔滨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大纲.pdf

附件4:2025年导师按研究方向分布情况.zip

附件5: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电话.pdf

附件6:定向培养合同书.pdf

原标题:哈尔滨师范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yjsxy.hrbnu.edu.cn///info/1045/22640.htm?pc_hash=25bw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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