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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法人设立的原则

2024-10-17 07:26:00来源:网络

  面对法律硕士考试,知识点的复习是至关重要的。在初期的备考中,针对法硕知识点内容,考生们要不断反复的进行背诵,一刷理解,二刷背诵,三刷重点,因此对于知识点的复习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法人设立的原则”,供大家背诵复习。

  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法人设立的原则

  法人设立的原则:

  (1)特许主义——即法人的设立必须依据特别立法或国家元首的许可;

  (2)核准主义——指设立法人须依据法律规定的要件并经行政主管机关审核批准成立,也称行政许可主义;

  (3)准则主义——指把法人的成立要件通过法律加以规定,只要设立行为符合该条件,无须经行政机关的许可,而仅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法人即可成立;

  (4)放任主义——也称自由设立主义,指法人的设立仅凭当事人的意思即可设立,国家不加干涉。

  以上就是关于“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法人设立的原则”的介绍,相信你可以掌握所有的知识点,并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本文关键字: 法硕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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