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中国法制史知识点:监察制度
2025-02-14 07:36:00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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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中国法制史知识点:监察制度
(1)秦代。 中央设御史大夫,地方设监御史。
“吏有五善:一曰中(忠)信敬上,二曰精(清)廉毋谤;
三曰举事审当;
四曰喜为善行;
五曰龚(恭)敬多让。”
“吏有五失:一曰见民 (倨)敖(傲);
二曰不安其鼂(朝);
三曰居官善取;
四曰受令不偻;
五曰安家室,忘官府。【《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为吏之道》。
(2)汉代。 中央设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御史大夫为首。 地方:司隶校尉和刺史。司隶校尉“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 “三独坐”东汉,司隶校尉、尚书令、御史中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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