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考研经济学知识点指导: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和征
2025-02-26 07:38:00来源: 网络
- 【今年考研】26国家线 | 历年院校线 | 复试查询 | 调剂信息查询 | 复试小程序
- 【明年考研】2027考研书单 | Ai智能择校 | 考研报录比 | 考研新大纲 | 真题+答案
- 【热门专业】保研&推免 | 计算机考情 | 法硕指南
- 【考研工具】 考研院校查询 | 管综测评 | 英语测评 | 考研估分 |
今天为大家带来“2026考研经济学知识点指导: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和征”相关内容,考研会计硕士备考是一个辛苦的过程,希望通过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分享的考研会计硕士备考知识能够为大家带来帮助!更多考研会计硕士相关内容关注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
2026考研经济学知识点指导: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的纳税义务人得区分房屋和土地的具体用途,租赁的房屋纳税人是出租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其纳税义务人是拥有人,万一找不到拥有人那就是实际代管人。
(2019单选)甲公司2019年6月转让一块已开发的土地,取得收入16 000万元,已知取得该块土地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 4 000 万元,前期工程费为 2 000 万元,基础设施费为 1000 万元。已知增值税率为 50%,速算扣除系数为 15%。不考虑其他事项,则该企业应纳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
A.3450
B.3500
C.3950
D.4500
【答案】A。解析:(1)转让收入=16 000(万元)
(2)扣除项目=4 000+2 000+1000=7000(万元)
(3)增值额=16 ********=9000(万元)
(4)增值额与扣除项目的比率=9000÷7000=128.6%
(5)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9000×50%-7000×15%=3450(万元)
以上就是关于“2026考研经济学知识点指导: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和征”的内容,更多考研会计硕士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
【会计硕士】资料这里有↑↑↑
版权及免责声明:
一、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内容,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获授权使用者须注明来源,违者将依法追责。
二、本网未注明上述来源的转载内容,旨在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真实性。使用方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擅自篡改来源将依法追责。
三、若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weisen@xdf.cn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