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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2025年考研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25-03-20 07:33:21来源:

盐城师范学院2025年考研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为统筹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突出学科特色和需求,确保复试录取质量;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形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研究生处组织协调、学位点所在学院牵头、相关培养学院具体实施的方式进行。学校纪委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指导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处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具体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学院领导小组指导组建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具体考核选拔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为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担任。其中组长1人,英语听力、口语能力较强的教师1人。每个复试小组另外配备1名秘书,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复试协助、文字记录、全程录音录像、材料整理及联络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校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招生文件,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调整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审批拟录取名单,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校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监督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过程,审定各学院研究生建议拟录取名单。全面保障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2.研究生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文件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起草,负责对学校招生文件的解释,负责审核相关学院报送的建议拟录取名单,受理考生向学校提出的复议申请,负责向校领导小组提交建议拟录取名单。

  3.各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复试比例、复试方式、分数线、复试科目测试与综合能力考核实施方案等),明确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分标准等。

  (2)负责组建本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细则,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署名评分,评分前需召开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查评价标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

  (3)负责对复试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复试内容和复试方法等方面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保证复试工作质量。

  (4)负责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复试命题、保密管理及面试考核等工作。相关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须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

  (5)负责对本专业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列入建议拟录取名单,不得公示和上报。

  (6)负责复试的考务工作,对复试进行全程全景录音录像,并做好各环节记录。负责做好复试材料的归档工作,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须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录取考生材料保留至其毕业离校为止,未录取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9日-30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的具体时间、流程、要求等见各招生学院复试细则(另行发布)。

  (二)复试方式

  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三)复试分数线

  我校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及生源情况,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各学院领导小组拟定所属招生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

  (四)复试比例

  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复试考生数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第一志愿复试人选以初试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为300分,包括笔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

  1. 笔试

  笔试科目详见《盐城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yjs.yctu.edu.cn)。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研究生处组织各专业命题、制卷、评卷工作。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总分200分。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1)外语水平测试,5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其中外语听力以考察考生理解真实性外语表达内容为宗旨,外语口语以考察考生实用外语表达能力为宗旨。主要由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现场用外语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根据回答情况进行打分。

  (2)综合素质测试,150分。包含专业水平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两部分。测试以面试小组提问,考生作答的方式进行。

  ①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包括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通过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②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本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在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考核材料。在复试过程中,由复试小组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科目以《盐城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https://yjs.yctu.edu.cn)。加试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进行,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六)复试资格审查

  各招生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第一志愿、调剂)都必须进行身份核查和资格审查,复试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加强对考生特别是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复核,严防替考,并对审核结果负责。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或不能提交相关材料者不予复试,一律不得列入建议录取名单,不得公示和上报。

  复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要求以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准。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按顺序准备好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1份。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应届生须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1份。

  6.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官方开具的自考成绩单或在读证明)1份。

  7.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1份(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8.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1份(附件1)。

  9.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附件2)。

  10.定向考生须提供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附件3)、在职证明1份(附件4)。

  11.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复试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

  (八)破格复试

  我校不予破格复试。

  四、调剂工作

  我校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考生调剂。

  (一)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符合调入学院专业的具体调剂原则和要求(详见各学院调剂规则)。

  (二)调剂程序

  1.我校发布调剂信息。学院提前制定接收调剂专业的要求,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成绩要求、工作程序、缺额信息、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报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布。

  2.考生系统填报志愿。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的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登陆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考生接收复试通知。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复试工作相关要求确定调剂考生人选,并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网接收复试通知。

  4.考生参加复试。学院组织考生复试,并向研究生处报送拟录取名单。

  5.拟录取考生确认。复试结束后,研究生处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三)其他

  具体接受考生调剂时间及要求详见我校调剂工作办法。

  五、录取工作

  (一)入学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入学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计算方式为: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入学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类别

  我校拟录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日制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学习,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三)录取原则

  1.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合计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初试政治理论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1)未通过资格审查。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复试成绩不及格(<及格分180分),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60分)。

  (5)在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行为。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提供虚假信息。

  (9)其他违背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情况。

  (四)公示上报

  拟录取名单经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六、体检

  拟录取后考生可自主选择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须按照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日程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将体检证明以PDF电子版(按照“姓名-报考专业-考生号-体检证明”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见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参与复试的人员均应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追究责任。

  (二)监督制度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接受校纪委监督,监督电话:0515-88233980。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校纪委和研究生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巡查。

  (三)信息公开制度

  我校将通过盐城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录取名单以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各招生学院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事项可与研究生处联系。

  网站:https://yjs.yctu.edu.cn

  电话:0515-88233860

  邮箱:yjsc-zs@yctu.edu.cn

  (四)回避制度

  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校当年复试的,不得参与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

  (五)复议制度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报研究生处。

  八、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盐城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25年3月18日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盐城师范学院2025年考研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更多2025年考研复试的相关问题,请持续关注本品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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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 考研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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