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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2025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25-03-26 18:39:01来源:闽江学院

  闽江学院2025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切实做好闽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形式和时间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复试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其中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采用线下笔试形式考核。

  复试时间为3月底-4月底,具体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s://yjs.mju.edu.cn/)和各招生二级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不收取复试费。

  二、招生计划

  我校结合各招生二级学院导师数、一志愿上线率等因素,确定2025年各招生二级学院招生计划数(详见闽江学院研究生处与招生二级学院后续相关公告),实际复试过程中,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进程安排及各招生二级学院完成招生计划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各招生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分配计划开展复试录取工作,拟录取数不得超过本学院相应类别的招生计划数,调整招生计划时要及时对外公布。

  三、组织与管理

  (一)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复试录取期间的突发应急事件按照《闽江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

  (三)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校级复试巡视小组。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期间全面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情况。

  (四)各招生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教师代表、纪检委员组成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五)各招生二级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组成,负责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和外语能力的考核,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其中设组长1名,另配备助理1-2名。原则上当年拟招生的导师应参加复试工作。考虑突发情况,各招生二级学院应安排一定数量候补复试教师。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六)各招生二级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应召开复试工作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复试过程符合《闽江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参与命题、评卷、复试相关工作等涉密人员须签署《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人员安全保密责任书》。

  四、复试程序与要求

  (一)复试实施细则

  各招生二级学院应召开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应公布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复试程序、复试标准、复试方式、复试成绩计算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应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处审批,并在招生二级学院的网页上公布。

  (二)复试名单

  1.考生应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对应A类考生,以下简称“国家线”)方可参加复试,合格生源数多于计划数的学科、专业可提出高于“国家线”的要求。

  2.我校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招生二级学院公布。差额复试人数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如遇末位同分者,则都可参加复试。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3.各招生二级学院对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应严格按照复试基本要求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并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及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含调剂复试名单)。

  4.各招生二级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目成绩及总分等信息)上报研究生处备案,并于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5.所有被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如果参加过复试但学校认为有必要时,经福建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资格审查

  各招生二级学院在复试名单公布后,应及时通知并指导考生准备资格审查材料,并且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准备以下材料,按招生二级学院要求上交:

  1.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1)身份证明及准考证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②准考证扫描件/照片。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①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文件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

  ②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丢失学生证且无法补办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③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照片。

  ④国外获得学历者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和《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确认书》(附件2)扫描件。

  (4)《闽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附件3)扫描件,需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5)闽江学院2025年硕士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扫描件(仅针对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见附件4);

  (6)其他相关材料(若有):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提供立功表彰证明材料,享受照顾政策加分考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工商管理[125100]专业除外)需提供:①已修过所报考专业6门(含)以上的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②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提供证书或成绩单。

  (8)各招生二级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大学本科成绩单等)

  2.重要事项

  (1)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当年入学之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应交验成绩单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境外攻读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个人承诺书,知晓应在当年入学之日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各招生二级学院要严格核对考生的身份和资格。经审查符合规定者方可参加复试。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其中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暂时无法提供的,可由考生做出承诺,并于复试成绩和录取意见公布后7日内提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所提交材料由各二级招生学院妥善保管,开学再次审查并保存至少三年备查。

  (四)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等方面)。

  2.工商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二级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考试时长3小时,满分100分,考生须入校现场笔试。加试科目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要求见各招生二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试题由各招生二级学院命制,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级材料。

  (五)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必须量化,同一专业(研究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各招生二级学院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规定分数具体构成。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由招生二级学院自定,但必须在30~50%区间内。总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成100分)×(1-复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

  3.复试结束后,招生二级学院应及时公布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要求

  1.我校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简称“面试系统”),系统登录页面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并由各招生二级学院另行指定一款远程会议软件作为备用系统。复试考生应按招生二级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网络和复试环境,按要求的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演练,提交复试资格核验材料。

  2.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专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并签名。复试过程中要安排专人,做好每个考生复试的详细作答情况记录,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3.招生二级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考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考中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4.招生二级学院应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复试全过程应录音录像,录音影像资料在学院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复试试题、评分参考、评分记录(含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和考生作答情况等原件应在成绩录入校核后交研究生处集中妥善保存,任何人不得更改。

  5.研究生处和招生二级学院要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安排专人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受理网上问题反映,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招生二级学院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五、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教育部划定的一区范围省份,复试分数线要求为一区(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5.其余调剂要求参见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各招生二级学院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若上级对复试调剂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调剂要求

  1.各招生二级学院根据本办法相关内容要求,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发布在本学院网站上。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招生二级学院自主确定的调剂报考条件,必须是学术性、择优性要求,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3.我校将根据本单位复试录取情况,在研究生处和各招生二级学院官网发布调剂通知,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严禁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单位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我校仅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所有调剂考生,严禁招生二级学院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考生调剂申请,或以“预调剂”“采集考生调剂意向”等为名,变相开展调剂工作。

  4.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各招生二级学院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锁定时间到达后,解除锁定,考生可自行修改本调剂志愿。招生二级学院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招生单位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5.招生二级学院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开展复试工作,调剂批次的复试内容、方法与第一志愿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须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6.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报非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转报全日制)的考生,必须按照调剂程序进行申请。

  (三)调剂程序

  1.考生及时查看我校在研究生处、各招生二级学院官网发布的调剂通知和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考生登录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

  3.学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后参加复试。

  4.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5.调剂考生参加招生二级学院组织的调剂场次复试。

  6.学校在调剂系统中对拟录取考生发待录取通知。复试没有通过的考生仍可继续申请其他调剂志愿。

  7.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考生一旦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

  六、录取

  (一)各招生二级学院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综合素质表现等因素,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并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录取顺序和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而招生计划有限,则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复试单科成绩确定录取顺序,具体见各招生二级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二)各招生二级学院复试后,可报送候补拟录取意见,并按照先后顺序,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字样,以便在学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备注:广大考生应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考生因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他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报名资格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

  2.工商管理专业复试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人事档案或《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就业合同》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7.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或办理人事档案转入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8.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未通过者;

  9.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10.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2025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录取资格无效。

  (四)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签署录取意见后,根据要求报送校研究生处复核,复核无误后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经公示7日后无异议再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五)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2025年我校同时招收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习方式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录取确定,不得更改。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学校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握。

  (六)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接到调档函后,交给本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并按时完成调档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至学校的,填写《暂缓调档证明》,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寄的原因和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1日),否则不予录取。

  (七)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寄达学校研究生处。协议书上的定向就业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八)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根据调档情况及定向就业合同签订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被录取的新生因工作等原因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期满入学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七、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招生二级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心电图。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信息公开公示

  在复试录取阶段,研究生处和招生二级学院将在网站上开设专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招生计划(含调整情况)、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和调剂实施细则、调剂通知(公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和总分等)、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复试结果(包括复试成绩、总成绩和招生二级学院录取意见)、学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对于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

  九、监督与复议

  (一)各相关招生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检委员负责本学院的复试监督工作。各招生二级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应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91-83761523。

  (三)实行复试巡视制度。校领导、纪委(监察专员办)、研究生处、保卫处等单位组成校巡视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将深入各招生二级学院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

  (四)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五)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近亲属或利害相关者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六)实行复议制度。各招生二级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七)加强复试过程监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八)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一)各招生二级学院一般应于3月31日前(最迟不晚于4月7日)完成一志愿复试。

  (二)3月28日起在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发布调剂信息。

  (三)4月8日正式启动调剂工作。

  (四)4月28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

  (五)5月20日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报送录取数据。

  十一、其他

  1.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25年3月25日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或福建省教育厅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公布的政策为准。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2.研招办电话:0591-83760467邮箱:yjsc@mju.edu.cn。

  3.闽江学院各招生二级学院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

咨询电话

Email

招生二级学院联系人地址

新华都商学院

老师

0591-83761259

78869865@qq.com

福州市闽侯县溪源宫路200号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B319研究生教育中心

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

老师

18006930261

1106638778@qq.com

福州市闽侯县溪源宫路200号闽江学院工科楼A座A411室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老师

15616184252

hyf@mju.edu.cn

福州市闽侯县溪源宫路200号闽江学院大成楼A206

新闻传播学院

老师

0591-23538363

2060@mju.edu.cn

福州市闽侯县溪源宫路200号闽江学院新闻传播学院301室

注:联系方式若有变化,敬请关注我校招生二级学院网站更新信息。

  附件:1.闽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闽江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确认书

  3.闽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

  4.闽江学院2025年硕士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

  查看原文:https://yjs.mju.edu.cn/2025/0325/c5545a197388/page.htm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闽江学院2025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更多2025年考研复试的相关问题,请持续关注本品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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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 考研复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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