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09-23 16:07:03来源: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天职师大”)是教

  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教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本科

  师范院校。学校是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高校,设有 10

  个二级学院、6 个教学机构,拥有全国高校面积最大、设备

  最先进的国家级工程实训中心,2 个国家级科研平台,18 个

  省部级科研平台。2004 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拥有一级学

  科硕士点 10 个(教育学、心理学、数学、机械工程、材料

  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位类别 8 个(教

  育、机械、应用心理、金融、翻译、交通运输、电子信息、

  国际中文教育)。2024 年我校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获批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构建了全国唯一本硕博全层次职

  教师资培养体系,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本科、研究生层次的职

  教师资和应用技术人才,是中国培养职教师资的摇篮。

  2025 年学校共录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06 人,非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 20 人。2026 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和非全

  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

  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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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简称“研招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

  为根据以往生源数以及招生专业调整后所做的预估数(不含

  接收推免生人数),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上级部门实际下达

  计划数、推免实际录取情况、生源情况,报经学校招生领导

  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

  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

  (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

  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

  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

  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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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考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领域的考生,须符合下

  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第 1、2、3 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

  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

  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

  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

  员。

  (三)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

  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

  参加复试。

  二、报名程序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

  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

  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

  定的报考点。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的,

  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考生应选择报考院

  校作为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

  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在津参加 2026 年研考

  的考生选择报考点时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对外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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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报公告内容为准。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

  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

  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天职师大的网上公告

  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

  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

  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学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照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

  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

  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

  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

  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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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

  日期内及时完成校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

  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

  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

  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

  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

  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

  息。按照我校规定时间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限士兵)进行复核。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

  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

  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

  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

  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

  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

  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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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

  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

  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报

  考点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关注研究生处招生信

  息栏(https://yjsh.tute.edu.cn/zsgz1/sszs.htm、https://yzb.tute.

  edu.cn/)及时获取。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

  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

  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

  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

  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一)学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

  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

  试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

  考试。报考点和学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

  公安机关报案。

  四、学习方式与报考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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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年我校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职业技术

  教育(专业代码:045120)专业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其他专业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详见《天津职

  业技术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考试

  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准考证打印:考生请在考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

  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

  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

  关约定及要求。

  4.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初试地

  点由各报名点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

  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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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

  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的主要形式

  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

  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我校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

  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

  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

  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2.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

  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

  成绩。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加

  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

  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5.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除

  外),在复试中无需加试。

  6.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

  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7.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以公布内容为

  准。

  六、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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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

  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

  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专项计划)、复

  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

  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考试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综

  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 50%,具体由学校各招生学院自定;

  对于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构成,可在此基础上优化调整。

  (二)经学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

  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

  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

  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校将加强对相关证书的核验。录取

  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

  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

  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

  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

  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

  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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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

  七、信息公开

  (一)复试、录取阶段(含调剂),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

  站(https://yjsh.tute.edu.cn/zsgz1.htm、https://yzb.tute.edu.cn/)

  向社会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

  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

  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

  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

  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各学院在网站上公开经审定的复试细则、调剂办法、各

  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招生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研究可在专业间进行调整)、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

  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

  行说明。

  (二)研究生处在研究生招生网站统一公示拟录取名

  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

  单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审核通过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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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单上传至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

  址:https://yz.chsi.com.cn/zsgs)进行公开。最终录取

  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

  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

  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

  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

  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

  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

  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

  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其他事项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

  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

  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制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半脱产学习方

  式,学制一般为 3 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二)学费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 元/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金融、英语笔译专

  业 12000 元/年,其他专业 10000 元/年,如有调整,以学校

  财务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为准。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10000 元/年。

  (三)奖助学金

  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

  “三助”岗位(助研、助教、助管)等,非定向生享有国家

  助学金。通过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具体奖助标准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十一、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文

  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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