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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09-23 16:34:01来源: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详细内容!每年各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公布,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内容。招生简章里包含了关于初试考试的介绍,招生专业招生人数,以及具体的考试安排等等。因此小编也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的前身是1960年建立的中国科学院黑龙江分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和1964年成立的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1979年省委批准组建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18年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民族研究所并入我院。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高地、服务龙江全面振兴新型智库和培育时代新人的人才基地。全院现有科研人员183人,设有15个研究所:历史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经济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文学研究所、农业和农村发展研究所、俄罗斯研究所、东北亚研究所、犹太研究所、法学研究所、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民族研究所、边疆发展研究所、生态文明研究所、数字经济研究所;获评13个省级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中国古代史—隋唐五代十国史,中国近代史、现代史—抗日战争史,政治学理论,发展经济学,工业经济学,旅游经济学,社会学,文化人类学与民俗学,农村经济学,世界经济学—亚太经济,世界经济学—俄罗斯经济,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民族问题理论;获评3个省级智库:东北亚战略研究院、黑龙江社会发展与地方治理研究院、中俄区域合作战略研究院;办有4种学术期刊:《学习与探索》《黑龙江民族丛刊》《黑龙江社会科学》《西伯利亚研究》;在省内13个地市设有分院,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基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学实践基地和全国地方社科院研究生教育联席单位。形成了“研究所+梯队+智库+期刊+基地”学术综合集成平台,为研究生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保障和培养支撑。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自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是全国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5家地方社科院之一。现有应用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史、世界史6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点和社会工作专业型硕士点。46年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规模稳步扩大,教育质量不断提升,优势特色日渐鲜明,已成为颇具影响的社科研究人才培养基地。(1)依托高水平的科研梯队,组建优秀教学团队。形成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为主体、博士学位青年骨干为补充的百人教师队伍,其中获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专家学者近60人,为研究生教育提供了坚实的师资保障。(2)依托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优势,系统推进科教融合。学术资源转化为育人资源,课堂内及时将优质科研成果、先进科研方法融入教学内容,课堂外支持带领学生参加高端学术会议、重要学术竞赛和综合社会调查,全面培养研究生的专业学习能力和科研实践能力。(3)依托社科院高端智库平台,开展“导师+团队+项目”实战培养。充分发挥社科院作为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的“思想库、智囊团”功能,聚焦经济社会重大现实问题,引导研究生进团队进项目进基地,通过亲身实战,锻炼研究生将专业基础理论与社会生产实践有机结合,重点提升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4)依托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深入推进“黑土地上的精神力量”龙江大思政育人品牌建设。坚持“大思政课”育人理念,着力打造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的思政课程,体现爱国主义和科学精神的课程思政,“经师”与“人师”高度统一的导学思政和具有社科特色的日常思政,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时代浪潮奔涌,学术薪火长明。2026年金秋,让我们在松花江畔见证理想与使命的奔赴!以龙江大地为卷,以青春智慧为笔,共同书写新时代的学术华章!

  报 考 须 知

  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和学制

  1.2026年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7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名。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以我院规定报到日期的第1天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院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考生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手续。网上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手续。

  5.所有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6.我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核验后方能准予考试。在报考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无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环节,我院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四、入学考试相关事宜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

  ①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三)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分值为100分,数学(三)分值为150分。

  ②各专业基础课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其中历史学考试科目分值为300分,其他学科考试科目分值为150分。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考生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方可录取。

  3.有关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复试前在我院官网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布的《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七、录取 

  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及省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学费、住宿费及奖、助学金

  1.学 费:8000元/生/年。

  2.住宿费:1200元/生/年。

  3.研究生奖助学金:奖助对象为取得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院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①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6000元/生/年发放。

  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在学期间综合表现优秀的硕士研究生,获奖人数占在校学生总数的40%—60%,一等10000元/生/年,二等6000元/生/年,三等3000元/生/年。

  九、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院有关政策执行。如有调整,以国家最新的政策为准。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主页:www.hlass.org.cn

  研招办E-mail邮箱:hsk.w@163.com


本文关键字: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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