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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09-23 16:36:20来源: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简介

  为满足新中国对外贸易事业发展需要,1960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原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应运而生。作为原国家对外贸易部(商务部前身)最早设置的两所本科高校之一,学校是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长三角地区唯一一所长期聚焦对外经贸领域的特色型高校和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地方高校。经过60余年的发展,学校已经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被誉为“中国对外经贸人才的摇篮”。1994年,根据国家教育宏观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学校成为首家由国家部委划转地方政府管理的高校。2009年学校入选世界首批、中国首家世界贸易组织(WTO)讲席,2013年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9年获批WTO亚太培训中心,成为WTO在中国内地唯一的区域培训合作伙伴。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学术为魂”的办学理念,秉持“诚信、宽容、博学、务实”的校训精神,现有松江、长宁、闵行三个校区,占地面积约67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1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900人、高级职称教师近500人。在校生140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近10000人、硕士博士研究生4000余人。

  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人才培养特色鲜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国家战略需求,深化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人才培养特色,重点聚焦数字经济、涉外法治、国际组织、国际金融和国际传播等急需紧缺领域,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和创新精神的全球通用经贸治理人才,即能够熟练运用外语进行沟通和谈判(通用语言),通晓国际经贸规则(通用规则),具备可持续发展管理理念和跨文化团队合作与领导能力(通用管理),掌握大数据技术与AI工具(通用工具)的“新四通人才”。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构建形成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工作机制。夯实人才培养平台,入选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和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上海市全面依法治市研究基地——涉外法治研究基地,入选上海市A级高校创业指导站、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基地、上海市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丰富人才培养资源,建有本科专业37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以及上海市一流本科课程、上海高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项目、上海高校课程思政重点改革领航学院、上海市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等一系列本科教育教学项目,通过英国商学院毕业生协会(BGA)金牌认证。

  坚持一流引领、追求卓越,学科建设成效显著。坚持以一流学科建设为引领,构建形成以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双轮驱动”,以开放型经济学科群为特色,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理学、工学、区域国别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建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建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法学、外国语言文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域国别学等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法律、工商管理、国际商务、会计、翻译、金融、应用统计、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国际中文教育、税务、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国际事务、审计等1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科建设水平显著提升,获教育部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呈上升态势,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等顶级学术期刊发表系列成果。

  坚持为党咨政、为国建言,决策咨询研究优势突出。咨政服务底蕴深厚,以裘劭恒、汪尧田、王新奎、周汉民等为代表的专家学者,在香港基本法起草、中国“复关”“入世”谈判、浦东开发开放、上海自贸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改革开放标志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智库平台建设成效显著,与海关总署共建全球贸易监测分析中心(上海),在商务部和上海市支持下全力打造国际经贸创新与治理研究院(智库中心),入选上海市重点智库(培育)、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决策咨询研究001号基地、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核心智库,拥有全国“A区高校智库”1个、上海高校智库4个。咨政研究成绩突出,发布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蓝皮书、中国战略性大宗商品发展报告、中非投资指数等系列重要成果,在制度型开放、WTO改革、“进博会”和上海国际贸易中心能级提升等研究领域成效突出,《对标CPTPP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暨临港新片区深化开放研究》成果被国务院多部政策文件集中采纳,并获教育部第九届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一等奖,决策咨询研究成绩持续多年位居上海高校前列、市属高校第一名。

  坚持为“科”服务、为“产”育人,战略合作奋发有为。全力服务贸易强国建设,深度融入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与商务部、海关总署及安徽、福建、湖南、广西等省区商务厅密切合作,着力打造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合作平台。聚力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与市商委、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市人大法工委、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虹口区、松江区、长宁区、青浦区等构建多维度合作体系。高质量承办“进博会”虹桥国际经济论坛系列分论坛,连续多年独家承担商务部“进博会”中国馆专题展讲解任务。奋力推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深化与苏州、芜湖、安庆、铜陵等市人民政府战略协作,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共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全球贸易监测分析中心、附属松江实验学校。强力打造现代产业学院,深度对接龙头企业共建数字金融、新贸易业态等产业学院。发起成立国内首个以新质生产力命名的全国学会——中国创造学会新质生产力产教融合分会。积极服务上海教育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深度参与沪喀合作,与喀什大学共建首批“新时代上海高校教师国情教育基地”。

  坚持提质增效、品牌打造,国际交流合作举措得力。完善全球合作布局,与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所境外高校或国际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和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等世界名校联合开展人才培养;提升留学生培养质量,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生和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生接受院校,招收

  4来自全球近50个国家的学历留学生;积极服务大国外交,在中东欧地区开设两所孔子学院和一家孔子课堂,与卢布尔雅那大学合作建设的孔子学院获得“全球先进孔子学院”称号;打造全球经贸治理研究网络,与WTO、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深度合作,统筹推进涉外法治、国际组织、出口管制等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积极为国家参与全球经济治理贡献智慧和力量。

  鲲鹏展翅九万里,长空无崖任搏击。面向未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类大学战略目标,坚持“强服务能力、强贡献程度”价值导向,聚焦“外”“经”“贸”特色强优势、拉长板,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力跑出高质量发展“加速度”,加快提升服务贸易强国、教育强国和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的能力能级,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上经贸大”独特贡献!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硕士:培养有社会主义理想和爱国情怀,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知识结构,有较强的外语沟通能力,有经贸、管理、金融、法律和人文等多方面综合素质,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培养能适应上海及长江三角洲地区开放型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业务需要,学术性和职业性密切结合,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又具备完善的专业知识体系,掌握本专业实践技能,有较强的语言交流能力的复合型高级应用专门人才。

  二、招生学科专业和名额

  2026年学校8个一级学科和18个专业学位类别对外招生。因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学科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增加或减少。

  2026年除工商管理MBA(全日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旅游管理MTA(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外,其余招生学科专业接收推免生,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名额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2026年各学科专业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报名,专项报名考生必须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各学科专业简章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资格。

  三、招生类型和基本修业年限

  学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2026年学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学位类别为: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半。

  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半。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见下表:

  四、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1.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等类8000元/学年,学费总额2万元。

  2.马列类7000元/学年,学费总额1.75万元。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参见2026年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等项目组成。研究生奖助体系可登陆学校学工部(研工部)网站(https://www.suibe.edu.cn/xsc/xszz/list.htm)查询。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详见“十、同等学力(高职(专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报考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需提供现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写明:知晓该考生情况并同意该生报考研究生)。

  (五)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至(四)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至(四)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参加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考试的详细报考条件参见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招生简章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调剂的相关信息可咨询各学院联系人。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9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应试的二外语种按照学校招生学科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7)考生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和要求。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信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上海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的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以下2类材料须于2025年10月23日之前送(寄)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湖滨楼222室):

  (1)在校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2)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考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未通过网上学籍校验考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七、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均为笔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2025年12月20日、21日。

  2.初试科目详见2026年各学院学科专业目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复试(复试方案和安排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学院网站通知)1.复试名单:2026年3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2.复试时间、地点:2026年3月中旬至4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学院网站公布为准,考生须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3.复试科目和内容待初试成绩公布后详见2026年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根据“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以人为本”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整体素质。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九、体检考生在复试时不进行体检,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进行体检。新生的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入学资格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同等学力(高职(专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报考要求

  (一)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还须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新题型)。

  (二)同等学力考生须准备相关材料(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英语四级(CET-4)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等)。2025年10月中旬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报考资格审核材料的提示,届时将公布资格审查的时间及程序。通过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核发准考证。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三)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详见《2026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未列明加试科目的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十一、其他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suibe.edu.cn/yjsy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报考和考点相关信息。

  (三)学校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和备考书籍。请考生按照参考书目自行购买备考书籍。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五)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校期间不转档案、不转户口、不解决住宿;就业和户籍等相关事项依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执行。

  (七)对在报名和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甚或取消学籍。

  (八)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九)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如有变动,以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yzb@suibe.edu.cn;联系电话:021-67703622;网址:https://www.suibe.edu.cn/yjsy/19776/list.htm;微信公众号:SUIBE研究生教育。

  (二)考生申诉、监督渠道: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7703010;邮箱:jwjc@suibe.edu.cn。


本文关键字: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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