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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09-23 19:57:11来源:

  泉州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泉州师范学院坐落于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首届东亚文化之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世界遗产之城——泉州市。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泉州大学师范学院,此后曾几度变迁,历经更名、停办、复办等发展历程。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泉州师范学院,系福建省第一所新建地方性省属本科高校,由创办于1923年的泉州师范学校、1939年的南安师范学校、1951年的泉州教育学院和1958年的泉州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

  学校秉承“善学如泉、正心至大”校训精神,继往开来、砥砺前行,推动学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200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2年获批福建省海外华文教育基地。2013年获批福建省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近年来,获批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A类)、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福建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高校,获批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资格。荣获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平安校园等一批高级别

  -2-荣誉称号,蝉联八届省级文明学校(文明校园)。办学以来,为社会培养了20多万名优秀人才,为国家和福建省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泉州师范学院将继续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建设作出的“建设多学科的大学”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锐意改革创新,加快实施党建和思政工作守正创新“十抓十重”方案,坚定不移地朝着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大学奋勇前行。

  一、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拟招收220名(含拟接收推免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确定。我校面向港澳台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情况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另行通知。我校不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三、报名报名

  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2.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3.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录取。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学校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5.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等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学校在复试前将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

  四、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12月20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2月20日下午英语(二)12月21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1日下午业务课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等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考生需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和参考书(详见附件2)。

  五、复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范围高校。对符合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又符合我校相关专业分数要求者,我校将在网上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未参加复试和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期间将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问题的,考生在复试前应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认证报告的,不予复试。

  (三)复试工作拟从3月下旬开始,4月底前完成,具体复试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将于复试前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内容。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要求详见届时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六、调剂调剂工作拟安排在2026年4月份开展。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主要包括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网站公布。届时,考生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八、录取

  1.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工作将于2026年4月底前完成,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将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3.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以及办理流程详见学校相关规定。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于2026年9月份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

  -8-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入学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开展复查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院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一、学制和学费

  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3年。

  学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为8000元。住宿费:每生收费1300元/学年。培养校区:泉州师范学院主校区(东海校区)。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十二、奖助办法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优秀研究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获奖奖金20000元。学业成绩优异者可申请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三助”工作,根据工作量获得一定酬金。助学金和奖学金标准若有变动,按国家最新规定标准执行。

  十三、就业非定向

  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十四、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章程涉及的政策如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http://www.qztc.edu.cn/yjszsw,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学校代码:10399

  通讯地址: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文科楼A225)

  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见官网

  关于所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招生学院咨询,联系方式见《泉州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3)。


本文关键字: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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