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入训练营

牢记核心词

学习得礼盒

​山东艺术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09-23 20:41:19来源:

  山东艺术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2026年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

  日制,其中全日制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

  为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

  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

  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

  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

  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

  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

  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

  准。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

  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

  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

  择的办法就业。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

  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

  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

  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目录、业务课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等相关内容可及时

  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专项计划不区分专业和研究方向。

  我校 2026 年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类别的拟招生计划共计 510 个。

  我校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

  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

  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

  我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1 个,

  不区分研究方向。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

  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

  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

  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

  免资格自动失效。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所

  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我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

  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

  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

  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

  4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

  相关工作安排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

  //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

  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

  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

  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

  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

  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

  应在报名期间或报名结束一周内向我校提交学历(学籍)核验材料。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

  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

  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

  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

  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

  要求填报申请信息,且申请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地区。

  (5)注意事项: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

  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

  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

  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

  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

  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

  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须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

  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

  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

  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

  6

  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

  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

  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

  为准。

  (二)考试方式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

  150 分、150 分。

  12 月 20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 月 20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1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1 日下午 业务课(二)

  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网址:

  https://graduate.sdca.edu.cn)发布的 2026 年招生专业目录。

  成绩公布和查询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七、复试录取

  7

  (一)复试

  1.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合格线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进入

  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

  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复试录取办法,审核各院(系、

  所等)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

  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并提前在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

  布并严格执行。我校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

  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全部复试录取工作一般于 2026 年 4 月底前完

  成。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

  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并参加复

  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

  5.我校在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

  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

  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6.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加分政策,具体加分项目及要求以教育

  部相关规定为准。

  8

  7.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

  品德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

  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

  程序和办法。请届时关注我校调剂公告。

  (三)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由我校统一组织进行。录取考生入

  学后须参加由各二级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工作由我校后勤管理

  处负责。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

  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

  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

  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结合招

  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

  (四)录取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

  政策规定及所在地省级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我校招生计划、

  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

  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

  合法权益。

  2.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被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

  或上报。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

  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

  我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

  审核。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我校上报教育部“全国硕士

  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

  的信息为准。

  5.拟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须按规定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

  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按规定向我校提交定向就业合同。

  6.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

  格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

  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

  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

  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我校 2026 年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具

  体请关注研究生处网站。

  八、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

  10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

  有关规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请登录研究生处网站查询(网址:

  https://graduate.sdca.edu.cn/)。

  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

  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

  究生待遇水平。非全日制研究生有关奖助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音乐学院和现代音乐学院在文东校区授课,其他学院在长清校区

  授课。由于发展规划、院系调整等原因,部分招生学院(专业)的培

  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非全日制学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十一、毕业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达到所在学院学位授

  予要求(具体以所在学院培养方案为准)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

  证书,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上注明培养专业、培养类型(学术学位和

  专业学位)和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十二、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

  考生应自觉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复试期间,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

  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

  11

  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

  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

  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

  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

  籍;对在职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

  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我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

  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

  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我校对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

  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

  学校或单位。

  十三、其他事宜

  (一)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时了解有关招生的最新

  信息。

  (二)本章程由我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本章程与教育部政策不

  一致的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12

  (三)我校通过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考生因未及

  时查看相关信息或未按通知规定完成相关工作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

  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研究生招生专用邮箱:syyz10458@163.com

  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s://graduate.sdca.edu.cn


本文关键字: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英语核心词汇营

背词+听课+练习+督学,学习得礼盒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关注新东方在线考研服务号

获得21考研真题及答案解析

1. 打开手机微信【扫一扫】,识别上方二维码;
2.点击【关注公众号】,获取资料大礼包。

免费下:2010-2025年考研真题及答案
更多>>
更多公开课>>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