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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得礼盒

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09-24 11:11:14来源:

  学校简介

  学校创建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原名重庆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教育部批准的

  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2015年成为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由位于渝中区的袁家岗校区和位于重庆大学城的缙云校区组成,校园总面积2650亩。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如画。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7724人,其中博士生1601人,硕士生7249人,本科生18044人,专科生331人(支援少数民族项目),留学生499人。

  学校现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国家重点学科,11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2 个重庆市一流学科,16个重庆市“十四五”市级重点学科。

  学校设有22个学院(系),开设36个本科专业。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个。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医学、儿科学、精神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药学、

  临床药学等专业已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现拥有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 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4门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

  现有专任教师2497人,其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690人。有博士生导师432人,硕士生导师1598人。

  近年来,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面向海外延揽高层次人才,成建制引进多个具有国际水平的人才团队,加强本土人才引导与培育,逐步构建起“近悦远来”的良好人才生态,形成推动内涵式发展的强劲动力。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聘)、海外高层次人才、长江、杰青等国家级人才83人次,省部级各类人才1470 余人次。现有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970余人,人才塔基和师资蓄水池作用日益明显,人才队伍活力不断增强。

  近五年学校科技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累计承担各级科研项目4500余项,经费约11亿元,其中49项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经费达2.15亿元;发表SCI论文11810篇,年均增长24.57%,多项成果在《柳叶刀》、《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细胞》、《美国医学会杂志》、《自然·医学》等国际顶级期刊发表;获省部级科技奖励54 项,获重庆市科技奖一等奖5项,重庆市科技突出贡献奖2项;自主研发的海扶刀高强度聚焦超声肿瘤治疗系统入选国家博物馆;新冠检测试剂盒、乙肝抗原检测试剂盒等多项成果进入临床转化阶段。学校高度重视高能

  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将其作为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抓手,新增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平台43个,总数达90 个(其中国家级平台7个),为重大科技攻关提供坚实支撑。

  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与欧洲、亚洲、北美洲、大洋洲的23个国家和地区的56所教育或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其中包括英国莱斯特大学、美国达特茅斯学院、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世界名校;与英国莱斯特大学联合办有我国西部地区唯一获批的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同时,与复旦大学、西南大学等“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展长学制医学生的联合培养。

  学校现有附属医院15所。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儿童医院近10年连续入选复旦版“全国医院综合排行榜”百强。直属附属医院获批国家临床研究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各1个,获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3 个。现有编制床位20800余张,年门诊量近2144万人次,年出院病人量近101万人次。

  二○二六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规模

  (一)我校2026年面向全国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311人(含统一考试生、单独考试生、推荐免试生、医学长学制,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中最多可招收推荐免试生(含医学长学制)1188人,实际招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以最终确定录取人数为准。专业目录中公布了我校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学校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导师招生资格、培养单位调整及实际录取的推免生(医学长学制)、单考计划、支援西部计划、

  重庆医科大学肿瘤学(中外合作办学)等专项计划情况对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进行增减并在复试前公布,未完成的推荐免试招生计划将转入相应专业的统一考试招生计划。

  (二)我校2026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人,专业目录(统一考试)中所有专业均可招生,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三)我校2026年拟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中选拔71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直博生计划不占本年度硕士生计划。

  (四)我校2026年拟招收“重庆医科大学肿瘤学(中外合作办学)”(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专项硕士研究生10人,招生专业为100214肿瘤学,最终招生人数在复试前公布。报考详情及要求见本章程中的《重庆医科大学肿瘤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学制及学习形式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二)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凡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考生,将严格按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要求考生脱产学习,在拟录取阶段与工作单位达成脱产学习协议并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录取,请在职人员谨慎报考。

  三、报考条件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两种类型的专业代码不同。除满足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的招生条件外,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个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要求(详见附件1,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见附件2),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免发生报考失误。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相关政策,考生须服从学校调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除满足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外,其他招生条件与统一考试考生一致。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以教育部及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的规定为准。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以教育部及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的规定为准。

  3.资格审核: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核,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详细、清楚写明,此信息须在2026年9月前有效。若因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有误,导致我校无法及时联系考生或无法寄送录取通知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非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报名时不选择院系,只报专业(分方向的专业要选择方向)。各专业拟招生的院系已在专业目录备注,最终招生院系将根据招生计划调整而变化,并在复试前公布。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报名时须明确选择院系所为“034 重庆医科大学莱斯特大学联合学院”,报考专业选择“100214 肿瘤学”。报考详情及要求见本章程中的《重庆医科大学肿瘤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初试

  1.初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地点: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

  2. 初试科目:

  下述考试科目均为报考我校考试科目情况。

  (1)具体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和150分。我校各自命题科目的考试

  大纲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初试业务课为国家统一命题科目: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其中,1002Z5医学信息学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617 医学信息学综合,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1002Z4临床药学、1002Z6健康管理学的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777 基础医学综合。

  (3)基础医学(1001)、医学门类生物医学工程(1072)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777 基础医学综合。

  (4)医学技术专业学位(1058)根据不同方向初试业务课不同:

  ① 医学检验技术方向、病理技术方向和听力学方向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777 基础医学综合。

  ② 医学影像技术方向、康复治疗学方向和眼视光学方向初试业务课为国家统一命题: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5)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1006)初试业务课为国家统一命题科目: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6)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2)和学术学位(1003)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352 口腔综合。

  (7)药学专业学位(1055)、药学学术学位(1007)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666 药学综合(自命题)。

  (三)复试及调剂

  1.复试时间:教育部规定的时间。

  2.地点:重庆医科大学各研究生招生院系。

  3.学校及各院系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4.报考非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达到报考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复试前选择报考院系,参加报考院

  系组织的复试。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达到中外合作办学肿瘤学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重庆医

  科大学莱斯特大学联合学院组织的复试。

  5.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调剂工作,请考生谨慎选择报考专业。

  (四)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等确定

  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工资、福利、保险等均由定向单位解决,考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按规定时间将公证后的合同交至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调入学校。就业类别属于报考基本信息,一经报名成功,无法修改,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提交定向合同或人事档案,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不得隐瞒本人病情。若身体状况不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将取消入学资格。

  4.学校将于教育部审核通过招生数据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三个月内通过新生资格复审后才能取得学籍。若不符合录取条件,无论何时,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2026年招收的所有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二)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另有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缓交学费绿色通道和临时经济困难补助。详细规定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六、培养地点及住宿安排

  我校硕士研究生主要在袁家岗校区、缙云校区及相关附属医院进行培养。录取新生住宿主要安排在我校袁家岗校区和缙云校区,部分临床学院的住宿由院系统筹安排,具体住宿安排将在报到前对考生公布。

  七、就业情况

  我校毕业研究生长期保持较高就业质量,有关就业的具体信息可登录“重庆医科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查看我校毕业生就业报告等信息。

  八、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报名、复试、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各院系将在拟录取后组织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全对接。凡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必须无条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学位。我校不接收以下三类人员报考上述专业学位:(1)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2)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3)截至2026年9月新生入

  学时,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未满三年者。

  (三)凡取得药学院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105500)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其中一个方向参加复试:01 工业药学(药效、药动及毒理评价);02 工业药学(药物质量控制);03 工业药学(药物递送系统);04 工业药学(药物设计与合成);05 工业药学(生物技术制药);06 临床药学;07 管理药学。学院将在复试前公布各方向招生指标,并根据考生选择情况,分方向进行复试及排序录取。考生报录

  比大于等于1.2的方向,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选择在本方向进行复试的考生是否需二次选择面试方向,如需进行二次选择的,应至少在面试前一天学生完成二次选择。

  (四)我校部分临床学院将和对口联合培养医院联合培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称“联合培养计划”),“联合培养计划”招收的研究生按我校培养方案进行培养,由我校授予相应学位。学校将在复试前公布对口联合培养医院名单。

  (五)2026年我校不接收任何学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如有瞒报,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均将取消考生的报名录取资格。

  (六)研究生毕业后能否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以国家最新出台的文件为准,我校不承担保证研究生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责任。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教育部、重庆市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为准。

  (八)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复试、录取、导师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网址:http://yjszs.cqmu.edu.cn),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以免遗漏重要信息。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8485540,邮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400016。


本文关键字: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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