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2026年考研一志愿考生复试的通知

2026-03-16 15:55:03来源:

  南昌航空大学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新东方考研攻略:复试&调剂

  经研究决定,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将

  于3月19日陆续开始,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名单

  详见附件1。我校不再另发纸质复试通知书,具体复试安排

  见各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或咨询各相关学院,请按相

  关学院要求来校报到并参加复试。

  二、复试须携带的材料

  (一)资格审查材料(复试报到时提交)

  1.初试准考证(中国研招网可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非应届本(专)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

  5.在境外获得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南昌航空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

  核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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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本人签字的《南昌航空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

  承诺书》(详见附件3);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应提供本人《入伍

  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2025〕2号)第二十二、二十五条规定的加分资格和免

  初试资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学校核实;

  10.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成绩单、四六级证明等。

  (二)其他材料

  1.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体检表使用)。

  三、复试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到和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安排见各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非本校

  应届生通过刷个人身份证由行人闸机通道进出校门。

  复试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到(详见各相关学

  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按序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

  领取复试相关材料,同时确定复试笔试科目。完成报到后,请到

  校医院领取《体检表》(贴一寸照片)和化验单,并缴纳70元体

  检费(缴纳时间为3月16日-3月24日,收费窗口具体工作时间为

  9:00-12:00,13:30-17:30)。

  (二)综合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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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面试时间安排在3月19日-3月24日(详见各相关学院复

  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三)体检

  请考生持身份证、《体检表》和化验单,按校医院规定的时

  间参加体检(具体安排见下表)。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

  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 通高等学校招

  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

  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

  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不

  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体检对象

  3 月19日或3

  月21日参加复

  试的考生

  时间

  7:30-8:40

  3 月20日

  上午

  项目

  空腹抽血

  9:00-11:30 1.身高 2.体重 3.视力4.血

  压 5.五官6.内科 7.外科

  备注

  体检项目可交

  叉进行

  7:30-8:40

  3 月21日参加

  复试的考生

  3 月22日

  上午

  空腹抽血

  9:00-11:30 1.身高 2.体重 3.视力4.血

  压 5.五官6.内科 7.外科

  参加外国语学

  院复试的考生

  3 月24日

  上午 9:00-11:00

  (四)专业笔试

  1.空腹抽血2.身高3.体重

  4.视力5.血压 6.五官7.内

  科 8.外科

  体检项目可交

  叉进行

  体检项目可交

  叉进行

  专业笔试的时间按照各学院的工作安排执行。请考生提前到

  达考场(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各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

  则),身份证放置在桌角供监考教师查验。考生须按照复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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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要求自带考试相关用具。

  (五)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安排在3月23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研究

  生院或相关学院另行通知,同等学力考生相关说明详见附件4。

  (六)校纪委将对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所报考学院提

  出复议,学院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学院

  的处理存有异议,可实名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和咨询,校纪委

  (0791-83863087)与研究生院(0791-83863725)在3月27日前

  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投诉邮箱:516820393@qq.com)。对投诉

  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批准后予以

  更正,对违规行为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不受理各种匿

  名复议申请。

  (七)在教育部及我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政策的规定

  内,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

  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我校其他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信息,将陆续在研究生院

  网页公布,请注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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