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2026年考研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026-03-16 20:58:11来源:

  武汉轻工大学2026年考研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切实做好202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新东方考研攻略:复试&调剂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坚持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管理,确保科学选拔、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负责审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审定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分学科专业计划、考生复试手册等;对各学院复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管,巡查复试现场。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学校成立复试督查巡视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受理有关申诉,及时调查并给予回复。确保招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3.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密切关注复试期间的网上舆情,并妥善应对和处置。

  4.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委员会,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签订保密承诺书;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保障复试录取工作条件;审定复试录取考生名单等。

  5.各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导师代表等组成,不少于5人,必须有1人专门负责外语听力和口试,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每小组可配备1名记录员。学院应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参与复试工作,遵守学术回避原则,并向参与复试的所有人员宣讲政策、纪律和复试工作基本规范,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签订《工作责任书》及《工作保密及回避承诺书》,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6.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落实考试招生回避、信息公开等要求。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1.招生计划

  学校综合考虑各学院导师队伍、科研力量、生源状况、硕士点情况、就业状况等因素,计算分配各学院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下达后,各学院应当按学科专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严格按计划录取,不得超计划。

  如果学院或学科专业生源不足,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录取计划,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将收回计划未完成部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二次分配,以保证全校总体招生计划的完成。招生计划二次分配主要考虑科研实力雄厚、导师力量强、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兼顾学科平衡。如二次分配导致招生计划增减,学院应当再次公示并加以说明。

  2.复试分数线

  (1)普通计划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学院结合本单位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按照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120%的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自主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非全日制与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同。

  需要接收调剂生源的学院,要考虑到调剂生源的不确定性,适当扩大差额。各学院应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将复试比例加以明确。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为30人,只招收专业学位考生。第一志愿考生初试单科(满分=100分)成绩达到25分、单科(满分>100分)成绩达到40分、总分达到报考学科专业国家分数线的80%,且无缺考记录,可以进入复试。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在满足以上分数线的基础上,择优进入复试。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3)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学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符合享受免初试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免初试政策。

  四、复试要求

  1.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下称工作实施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本学院网站主页进行公告。工作实施细则应包含各专业复试方式、时间、内容、程序、成绩使用、调剂及申诉渠道等内容。

  2.各招生学院要精心组织准备场地、设备、工作人员等,做好设备、网络故障等方面应急预案,确保复试过程规范、严谨、有序。要保持复试场所经常换气和清洁消毒,要落实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

  3.招生学院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时应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招生学院和考生要提前配备远程复试设备,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满足远程视频复试和复试现场监控要求,确保网络畅通、复试环境安静无干扰。招生学院要做好考生的面试系统操作指导和培训,加强诚信教育,签订诚信承诺书,严肃考风考纪。复试前应组织考生进行复试系统调试和模拟演练,准确掌握考生复试条件,必要时积极为其提供远程复试支持和帮助。针对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突发情况做好应急预案。

  4.招生学院进行现场复试时应做好复试安排和视频监控。复试规模较大的学院,应错峰错地安排复试,避免人员过于集中造成拥挤。现场面试时考生应在候考教室有序候考,切忌在走廊等过道等候。复试时应全程录音录像。

  5.复试前,招生学院要对考生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6.复试时,招生学院应落实“三随机”机制(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复试过程规范性,详细做好抽签登记和复试情况记录,并存档备查。如英语单独面试,复试专家至少由两名导师组成。远程复试和现场复试需全程录音录像和监督,且复试过程和监控过程录制存盘5年。

  7.招生学院应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学院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工作人员或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8.招生学院必须加强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的巡视督查,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做法及时纠正,确保复试质量和规范。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将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和地点等上报研究生院和督查巡视组。

  9.关键环节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关键岗位必须安排不少于2人同时开展工作,如命题、制卷、评卷、统分与登分、线下“三随机”、调剂系统操作等工作至少由两名老师一起完成,并签字确认。

  10.复试结束后,学院应在第一时间立即上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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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体检

  我校统一安排在开学初对考生进行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招生学院可以结合招生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三)录取类别

  1.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型。定向硕士研究生根据定向就业合同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为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轻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入学核查

  新生入学后,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以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是否在202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其它需要复查的事项。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7)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1年。

  十、信息公开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1.学校公开部分

  (1)复试前,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复试后,研究生院公布全校最终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考生申诉途径等。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开平台为研究生院网站、“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

  2.招生学院公开部分

  (1)复试前,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习方式、招生计划、缺额人数等)、复试流程、复试分数线及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联系咨询电话等。公布复试笔试科目的参考书和考试内容说明。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必须经过事先公示(最迟不得晚于复试前1天),未经公示的,不得参加复试,不得录取。

  (2)复试结束后,招生学院公示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考生申诉途径等。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开平台为各招生学院网站。

  十一、咨询及申诉渠道

  1.武汉轻工大学

  咨询电话:官网查看

  咨询邮箱:官网查看

  申诉电话:官网查看

  2.各招生学院应当公布复试申诉方式,保持申诉渠道畅通,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考生向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研究生招生复试委员会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委员会复议并上报复议结果。

  十二、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本办法如有与上级最新文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最新文件、政策为准。

  2.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3月11日

  原标题:武汉轻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文章来源:https://yjs.whpu.edu.cn/info/1070/50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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