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2005年与乙结婚登记,2010年又与丙登记结婚,并生一子

2026-03-18 20:52:00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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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甲在2005年与乙结婚登记,2010年又与丙登记结婚,并生一子。2015年甲与乙离婚。现甲与丙的婚姻( )。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不成立

  3、试题答案:B

  试题解析:

  【考点】无效婚姻

  《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甲与乙结婚之后,又与丙登记结婚,构成重婚。重婚的婚姻无效,是指后面构成重婚的婚姻无效,无论前婚是否解除,都改变不了后婚无效的效力。故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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