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2026年考研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026-03-19 15:36:47来源:

  沈阳音乐学院2026年考研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统筹做好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和《关于做好辽宁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6〕8号)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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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二)科学规范管理,确保招生质量。严格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三)规范审核机制,强化过程管理。注重考生身份核验,落实好“三随机”“四比对”等管理措施。

  (四)做实做细服务,确保安全平稳。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准确发布信息。

  二、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委会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招委会下设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部),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招生计划

  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将结合各研究方向培养能力、生源等情况进行计划分配。

  四、复试分数线与复试资格审核

  (一)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资格审核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提交《沈阳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考核表》,按照《沈阳音乐学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一志愿考生现场确认通知》要求,完成资格审核后方可准予参加复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五、复试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复试方式

  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用现场考试方式。

  (二)时间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拟于2026年3月28日、29日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拟于4月进行,具体时间及要求以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发布为准。

  六、调剂原则与要求

  经学院招委会审核通过的调剂遴选原则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学院规定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入研究方向应与第一志愿报考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三)初试科目与调入研究方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四)每名考生只能申请调剂1个研究方向。

  (五)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查看学院接收调剂研究方向、缺额情况等信息,并通过该系统履行调剂程序。

  (六)符合调剂基本要求并通过审核的考生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将在学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并按照本办法要求参加复试。

  七、复试科目、成绩权重与合格分数

  (一)复试科目

  1.专业复试

  2.英语面试

  (二)成绩核算

  1.学术学位各研究方向及部分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作曲、视唱练耳、电子音乐作曲、歌曲作法研究、编曲制作研究、乐器工艺、音乐治疗、音乐音响分析)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专业学位各教育研究方向(声乐教育、钢琴教育、钢琴伴奏教学)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3.专业学位其他研究方向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

  4.英语面试(满分100分)。

  (三)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复试成绩×95%+英语面试成绩×5%。

  (四)成绩权重

  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50%。

  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总分×20%)×50%+复试成绩×50%。

  (五)合格分数

  专业面试合格分数为70分,专业笔试、英语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同等学力与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复试环节)。

  八、录取

  (一)考生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如总成绩相同,以专业复试成绩为第二排序,以初试两门业务课成绩为第三排序(如仍相同,则同时录取)。

  (二)学院将根据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九、体检与复查

  (一)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学院将组织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入学复查

  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相关要求,在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十、违规处理

  对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存在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沈阳音乐学院关于违反招生工作纪律处罚的规定》(沈音院字〔2016〕12号)严肃处理。

  十一、信息公开及联系方式

  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网站地址: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53

  咨询联系电话:官网查看

  电子邮箱:官网查看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沈阳音乐学院

  2026年3月17日

  附件下载:

  沈阳音乐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pdf

  原标题:沈阳音乐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文章来源:https://www.sycm.edu.cn/display_son.aspx?Vid=-1&Nid=32349&DWid=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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