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6年法律考研复试工作方案

2026-03-23 22:32:50来源:

  为做好我校202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6〕15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河北省相关会议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新东方考研攻略:复试&调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二)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到位,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评价,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四)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工作安排

  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筹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组织、协调、后勤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教育部,负责招生复试有关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设命题工作领导小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命题和保密工作。

  (一)资格审查流程及要求

  严把复试入口关,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复试替考。考生应签署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性和复试过程诚信。资格审查贯穿复试录取全过程,对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1.核验比对

  复试前,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做好台账记录。复试中,技术助理结合招生远程面试平台的“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再次审查核验。必要时可要求考生在线展示有关材料。

  在3月23日前,考生应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应届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带照片页);所在高校相关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学信网出具的有12或16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尽可能延长报告有效期)。签署按时毕业承诺书(附件4)。

  <2>非应届考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出具的有12或16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大学成绩单(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在复试时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原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的扫描件(PDF格式)或电子照片(jpg格式)进行核验。《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应在录取后邮寄至研究生教育部。

  <4>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政治考察

  考生将公安机关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表》(附件1),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复试平台,原件邮寄至研究生教育部。

  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复试平台,原件邮寄至研究生教育部。

  3.定向培养证明材料

  拟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证明信》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复试平台。

  4.同等学力佐证材料

  同等学力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高职高专及本科结业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四级考试成绩单;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原件电子版。

  5.学业水平证明材料

  考生如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四六级合格证书;司法考试合格成绩单等材料,可选择提供原件电子版。

  6.体检证明材料

  考生持《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表》(附件5)提前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照,加盖医院公章,并承诺体检结果的真实性。复试前将体检表及各项检查结果页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复试平台,将体检表原件(附检查结果页)邮寄至研究生教育部。

  体检标准依据《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7.诚信承诺材料

  本人手写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复试平台,原件邮寄至研究生教育部。

  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未经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1.证件不全或与本人不符的;

  2.往届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编号与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不符且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

  3.没有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或与报考时的学历信息不符的。

  (二)复试流程及要求

  1.时间安排

  法律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8日-29日。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和我校具体情况确定。

  2.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1)划定复试分数线。我校2026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最低分数线执行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具体为:总分不低于321分,单科成绩(满分=100分)需达到40分以上,单科成绩(满分>100分)需达到6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最低分数线划定为296分,单科成绩(满分=100分)需达到4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满分>100分)需达到60分及以上。

  (2)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实行差额复试,我校202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60人。其中,普通专业计划145人(法学专业计划50人,非法学专业计划95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5人(法学专业计划4人,非法学专业计划11人)。本年度,我校按照复试比例不低于1:1.2的国家要求,实行差额复试。

  根据招生计划和报名情况,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复试考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教育部官网(https:// yjs.cicp.edu.cn/)公示。

  调剂考生还须符合国家对调入专业提出的报考条件要求。其中,法律(非法学)专业仅接受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法律(法学)专业仅接受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

  3.复试平台与保障

  选用教育部推荐的“学信网 招生远程面试平台”进行远程复试,“钉钉 云面试”平台作为备用。学校使用“钉钉 云面试”平台发送复试相关通知,请复试考生于3月22日前下载“钉钉”APP,并完成注册,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学校网络信息中心保障远程复试网络稳定以及网络紧急情况处置,提供技术支持,派专人对所有复试考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期间协助做好网络调试、设备操作等保障工作。

  研究生教育部在复试前对远程复试平台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利用招生远程面试平台进行考生身份验证、考场组建、承诺书签订、面试材料审核。密切关注远程复试平台的开发升级、开放测试等功能,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做好远程复试全流程演练,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4.复试工作人员配备及要求

  选派业务水平高、作风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研究生教育部对命题、面试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面试流程等方面培训,确保复试工作规范、有序。

  (1)分别成立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素质面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在5人以上,并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人员。面试人员为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小组设组长1名,由导师担任,全面负责协调本组复试工作。

  (2)每个考场配备技术助理1名,负责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线上操作培训,指导其熟悉远程面试系统,在面试过程中负责随机抽取考题和核验考生身份。负责在考生端和复试小组端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做好相关视频及资料存档备查工作。

  每个考场配备专业助理2名,其中,英语助理1名、专业课助理1名,安排考生候考及面试,掌握复试进度,做好面试记录。

  每个考场配备监考人员2名,在面试考试前按规定对考生端考试环境进行检查,要求考生在独立空间独自参加面试,面试过程中实时监督监控视频画面。一旦发现考生作弊行为,应立即终止考试。

  (3)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我校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如本人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申请全程回避;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和特定工作时期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应主动报备,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或河北省招生考试机构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

  我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我校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主动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我校的,应主动报备,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对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4)严格落实保密要求。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试题命制、分装、评卷、核分、登分、抽题、分组等环节都要做好保密工作,并留案备查。所有复试命题人员、面试人员及工作人员均应签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保密责任书》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承诺书》。

  5.复试方式及内容

  本年度,我校复试方式为线上远程复试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进行远程复试笔试。复试工作实行“三随机”原则(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情况。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辅助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通过招生远程面试平台建立复试试题库,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综合素质面试采取抽题作答的方式,由考生从备选题库中抽题作答,原则上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人。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综合素质面试考核范围涵盖刑法学、民法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法理学,分值80分,英语能力面试分值20分。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各50分,满分为100分。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考生完成作答后,在规定时间内拍照,按统一要求在线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河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英语能力面试成绩。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7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30%。

  (二)加分及照顾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3.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4.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三)录取办法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所有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进行复试。首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待调剂系统开放后,再进行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调剂考生按批次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录取。

  2.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初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法律硕士专业基础(科目代码:397、398)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最终排名。

  3.对在复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信息公开与咨询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同意后,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教育部官网(https://yjs.cicp.edu.cn/)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二)研究生教育部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接受考生和家长电话咨询(电话:0312-5911093、5911978)。

  六、复议与监督

  (一)考生对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我校研究生教育部提出。对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的,研究生教育部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委员会研究后做出处理决定。

  (二)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严格过程监督,对所有复试笔试及面试考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对违反招生纪律和有关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人员,由学校或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考生申诉电话:0312-5910960 邮箱:zjyyjszsss@126.com

  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312-5910317

  本方案由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26年3月21日

  http://yjs.cicp.edu.cn:80/zsxx/1145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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