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2026年考研调剂工作办法

2026-03-28 17:07:58来源:

  上海外国语大学2026年考研调剂工作办法

  上海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我校部分院系招生专业在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为做好我校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规范>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6〕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

  我校将于2026年3月27日起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发布已完成一志愿录取且有调剂计划的专业信息,供有调剂意愿的考生查询、填报意向信息。

  调剂模块将于4月8日开通,我校调剂工作同步正式启动,在完成调剂招生计划后将不再接受考生调剂申请,计划于2026年4月28日前完成全部调剂录取工作。

  二、基本要求

  (一)接受调剂的专业

  (1)035500国际事务(MIA)(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所属院系: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2)125100工商管理(MBA)(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所属院系: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二)考生一志愿专业范围

  035500国际事务(MIA)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接受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302政治学、0301法学、0306公安学、035102法律(法学)、0352社会工作、0353警务、0355国际事务、1407区域国别学的考生。

  125100工商管理(MBA)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接受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的考生。

  (三)考生一志愿初试科目

  035500国际事务(MIA)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接受调剂考生一志愿考试科目详见《上海外国语大学2026年国际事务专业学位(MIA)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125100工商管理(MBA)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接受调剂考生一志愿考试科目详见《上海外国语大学2026年工商管理专业学位(MBA)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四)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上海市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五)考生学历、工作年限及录取类别要求

  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毕业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含));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规定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毕业/结业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前(含));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毕业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含))。

  我校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信息,以本人社保记录或有效劳动合同中的就业单位信息为准。

  三、工作程序

  (1)根据教育部要求,研究生院作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调剂工作,统一审核院系调剂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有调剂计划的院系,原则上应于2026年3月27日之前完成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并及时向研究生院提交完备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细则应包括院系调剂工作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计划开展调剂的时间、调剂计划名额、复试比例、复试命题管理与安全保密、复试科目、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工作纪律、责任与监督制度、考生服务与信息公开办法等),经审核后方可发布。

  (3)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研究生院将根据我校一志愿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du.cn)及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调剂招生计划余额信息。接收调剂考生的院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自主设定调剂系统持续时间、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等,并在时间安排上为考生提供合理便利。其中,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4)接收调剂考生的院系在调剂报名截止后,尽快根据计划余额、调剂报名等情况,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外国语大学调剂相关政策要求,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及时公布(公布信息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总分、是否有加分等),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内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5)接收调剂考生的院系按照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认真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复试结束后,应及时向研究生院提交调剂复试考生各科目成绩、初复试总成绩、拟录取意见等复试材料。

  (6)研究生院审核院系提交的调剂复试材料无误后,在调剂服务系统内审核院系发送的考生待录取通知。

  (7)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发送待录取通知后,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相关院系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

  (8)调剂工作结束后,由研究生院公示调剂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9)调剂工作全程接受我校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监督。

  四、调剂复试办法

  (一)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要求,“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我校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确定复试名单。考生应确保所有信息、材料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调剂复试、录取资格。

  我校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时,将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调剂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办法

  调剂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见相关院系发布的调剂工作细则。调剂复试笔试试题与面试试题由各院系自行命制、审核、保管。试题命制、流转、审核、保管的全流程,均须符合保密规定,不得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网络方式传输试题。考生在招生单位调剂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对报考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总成绩进行降序排列,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180分以下)或有任一科目缺考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或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纪律要求

  招生院系要加强面试专家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院系要对调剂复试工作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研究生院将会同学校纪检监察等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及时纠正调剂复试不规范行为。

  复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所有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复试工作人员,必须签署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

  严肃考风考纪,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对在调剂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https://yz.shisu.edu.cn/23/82/c16851a205698/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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