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2026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6-03-28 17:52:47来源:

  长春工程学院2026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和《关于做好吉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6〕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新东方考研攻略:复试&调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部署,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基础好、能力强、有实践经验、有发展潜力的优质生源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三、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筹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研究生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三)相关培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组考工作。各学院院长是复试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四)各学院按招生专业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工作小组,每个复试工作小组不少于5人,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考生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及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五)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1.一志愿考生

  4月7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调剂考生

  将于调剂服务系统开放以后进行,具体时间视调剂考生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线上复试。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及相关人员将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网络监控。为强化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复试采用“三随机”“四比对”等管理措施,严防作弊行为,保障选拔质量。

  (三)复试资格确定

  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的考生,以及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均可进入复试。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00分。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原则上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原则上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培养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籍学历证明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所有电子版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本人签字确认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签名需要手写)。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的初试准考证。

  4.学籍学历证明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要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承认的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高等教育学历届时可毕业考生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届时可毕业证明;

  (2)在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已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5.成绩证明

  (1)应届考生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2)往届考生提交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6.其他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另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交能体现姓名或证件号码更改的户口簿个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3)拟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教育部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照顾政策。符合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对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具体材料及报送要求参见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gzc.ccit.edu.cn/)《长春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及综合面试。

  1.专业综合理论口试

  专业综合理论口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长春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附件2)。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专业外语(含听力)水平、基本工程意识、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素质、进行科学研究的潜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考生可携带认为有助于复试工作小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水平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成果(如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等。

  3.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需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形式为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具体加试科目详见《长春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附件2)。加试具体安排由考生与培养学院联系确定。

  (六)成绩核算

  考生复试成绩满分200分,其中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和综合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复试成绩总分及单项成绩均达到满分的60%方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所占比例为各占50%。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0.5+(专业综合理论口试×1.2+综合面试×0.8)×0.5。

  (七)体检

  体检要求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复试期间不组织体检。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除在复试中直接进行外,还将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函调”的方式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政审。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符合国家教育部关于2026年研究生招生调剂的各项政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00分。

  (二)调剂流程

  1.研究生处根据学校复试录取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上发布调剂缺额信息。

  2.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

  3.我校将于考生调剂志愿填报24小时之内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筛选考生,并向确定接收调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考生需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及时进行确认,并登录我校研究生处官方网站(https://yjsgzc.ccit.edu.cn/),查看我校复试工作相关文件并及时与所在培养学院联系。

  5.研究生处将网上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下发至各培养学院,由培养学院负责通知调剂考生复试安排。

  6.培养学院组织调剂考生复试,并将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名单报研究生处。

  (三)其他说明

  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由研究生处统一管理。

  2.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承认。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要求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考生总成绩合格标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录取程序

  1.学校根据研究生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研究生处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将拟录取考生设置为“待录取”状态,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考生在要求时限内作出明确答复。考生确认接受待录取后,不予解除。

  3.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4.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考生,学校按规定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突发情况及解决办法

  (一)技术类问题

  1.考生端网络中断或卡顿

  短时中断(不足3分钟):开启移动数据网络作为备用网络连接,允许考生恢复后继续复试。

  长时间中断(大于3分钟):暂停当前复试,记录情况并安排延后次序重新考核(需更换试题)。

  多次断线(超过3次):启用备用平台(钉钉)或调整复试时间。

  2.考生设备故障(摄像头/麦克风异常)

  要求考生立刻更换设备,允许考生恢复后继续复试。若故障时间大于3分钟:暂停当前复试,记录情况并安排延后次序重新考核(需更换试题)。

  3.面试中有回声

  面试现场只使用一台电子设备的麦克风收音。

  4.学校端网络或平台故障

  暂停所有复试,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修复,后续顺延时间并补足考生复试时长(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二)考生行为类问题

  1.替考或作弊嫌疑

  面试开始前进行身份核查,截图保存考生手持身份证照片,全程录音录像,开学报到时再进行复核。

  复试中全程监控考生环境(要求房间无他人、双手及面部清晰可见),发现作弊立即终止复试并取消资格。

  考生签订复试承诺书,一旦发现违反承诺事项者,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互相转告面试内容

  培养学院增加面试命题数,降低重复抽取的概率。

  3.考生未按时进入系统

  复试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联系考生本人或紧急联系人,10分钟内未响应视为弃考,后续安排需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不可抗力事件

  停电或自然灾害

  考生端:允许使用移动数据网络或调整复试时间。

  学校端:启用备用电源,协调应急网络,延迟复试并通知考生。

  八、纪律要求及监督复议

  (一)实行校级复试巡视监督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小组及相关人员等将深入各专业方向网络复试软件平台监督复试工作,并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

  (二)实行回避制度

  复试工作人员凡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本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参加本次复试工作。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徇私舞弊和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严格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实行信息公开与监督检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五)实行复议制度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相关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培养学院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负责对违纪线索和举报进行调查核实。

  学校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431-80578142。

  九、工作要求

  (一)各培养学院应高度重视线上复试工作,提前谋划,制定细化、可行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二)各培养学院做好线上复试的命题工作,确保复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创新能力。

  (三)做好线上面试人员培训工作,各培养学院分管院长、面试教师、研究生秘书要熟悉并熟练使用面试系统。考前开展面试教师培训,规范面试评分,面试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保证评分客观性。

  (四)各复试工作小组应于面试开始前对参加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核验。通过比对身份证、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近期二寸彩色照片等信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五)做好考生复试成绩登录及总成绩核算工作,复试结束后,填写相关材料,及时将拟录取情况报研究生处。

  (六)各培养学院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七)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线上复试公平、公正。

  https://yjsgzc.ccit.edu.cn/info/1103/17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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