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大学2026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2026-03-28 17:55:3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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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2026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各学院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新东方考研攻略:复试&调剂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考风考纪,健全监督机制,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
3.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落实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的总体组织实施。
2.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遴选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3.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要采取随机方式确定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复试小组成员应由5位以上具有指导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和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的教师组成。所有参与复试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将巡查各学科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方式和时间
复试方式:第一志愿考生线下现场复试;调剂考生复试方式由学院或学科自定。
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2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于4月8日之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视调剂生源情况自行确定)。
四、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名单由学校公布。
2.调剂相关要求关注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根据调剂志愿和缺额情况确定。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单独划定并由学校公布。
4.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5.同一专业、类别(领域)既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招生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合并复试,分别排序。
五、资格审核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办理复试相关事宜,资格审核在各学院进行。考生在复试前须按规定时间提交以下材料(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或由学院通知)。
1.全日制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①学生证;②身份证;③本科学习成绩单;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身份证;②本科(或专科)毕业证;
3.未通过网上报名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复试前使用学信网系统,综合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的核查。
六、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核:具体科目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与科研潜质等(80分)。满分100分。
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考核重点。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践(实验)操作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多维考察,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采用命制多套难度相同的复试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加强试题安全保密管理。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招生学院可结合考生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复试笔试、面试命题、评卷等流程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要求进行。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独立评分和现场记录,填写《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小组成员按要求在成绩单上签字。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做答情况在复试结束后要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6.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专科毕业至入学报到时满2年以上或本科结业)报考的考生,需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其中任意一门加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加试的具体形式由学院自行确定。
七、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和录取原则
1.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2)×30%{其中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的其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70%+(复试成绩总分/2)×30%)}。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顺次录取。
报考“校院所联合培养”专项、“科技小院”专项的所有专业;农学院的农艺与种业专业;植物保护学院、菌物学院的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中药材学院的中药学专业,按研究方向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顺次录取。
2.专业课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加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纪律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综合运用“二识别”“三随机”“四比对”方式进行复试工作。(“二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四比对”: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
2.各学院要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和程序,健全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并加强培训,使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全程回避相关工作。
3.各学院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以备复查。复试前考生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过程外泄,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学校有权追究其责任,并取消复试成绩。
4.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环境。
5.复试期间,要确定复试现场的工作人员和工作岗位,严禁考核人员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核现场,严禁在考核过程中脱岗、串岗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考核现场。
6.对复试录取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报到后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各学院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复试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学院须第一时间上报,按相关要求及时处理。
十、其他
1.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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