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2026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26-03-28 17:58:58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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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2026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应考尽考平安研考,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 《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 《关于下达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5〕1号) 《关于做好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5〕8号)和自治区《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教考研成函〔2026〕2号)等文件以及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新东方考研攻略:复试&调剂
一、复试组织领导
(一)学校严格落实从严治招主体责任,是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将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筹管理学校复试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等。研究生院全面落实“一统筹、五统一”工作职责,压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复试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且教授委员会成员参与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在本单位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确定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落实分类选拔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规范管理,落实考试招生回避、信息公开等要求,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三、复试方式和准备工作
(一)复试方式
各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需要,在复试调剂不同批次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进行现场复试或网上复试。具体单位专业不同批次复试考生的复试方式详见该单位复试细则,同一专业同一批次复试考生的复试方式须保持一致。各单位须统筹安排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等工作,确保复试公平性。
(二)复试组织筹备和工作人员遴选
各单位要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管机制、风险预案,做到翔实具体、清楚明晰,具有可操作性,提前组织摸排考生情况和收集考生复试材料。要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复试现场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网络远程复试主用平台为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要提前准备性能稳定的备用平台,提前组织模拟,做好技术兜底保障工作。
复试工作小组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教授、教授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规范导师工作行为。
(三)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复试形式。普通计划一志愿复试阶段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少于120%,调剂复试阶段差额复试比例、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差额复试比例约为120%至300%。具体单位专业各招生计划类别的差额复试比例详见该单位调剂细则。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符合国家分数线、学校复试线和差额复试比例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及符合调剂政策的调剂考生,将列入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所有专业不破格复试。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考生调剂申请。调剂须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学校自主确定公布的调剂要求和办法开展调剂工作。各单位可在学校调剂要求基础上提出更高要求。
调剂程序和要求为:
1.研究生院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申请调剂考生在系统内提交调剂申请,研究生院会同各单位,按照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所确定的调剂原则、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要求和程序,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筛选确认。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我校为B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得调剂未上线考生。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以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4.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从申请调剂考生中择优调入准许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考生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5.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学校调剂工作。
研究生院统一审核各单位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等)。
(四)关于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加分后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五)关于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复试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须参加单位复试,复试成绩合格方可录取。
(六)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且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按规定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复试分数线要求;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七)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拟招收22人(内蒙古7人、四川4人、贵州2人、云南4人、西藏3人、甘肃2人)。对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涉藏州县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除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专项计划外,其他骨干计划录取考生中,汉族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确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要求。
(八)关于“自治区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
由项目立项单位负责从参加复试录取的各批次考生中(含推免录取硕士生)征集考生志愿、组织考核并确定候选者,最终从具有拟录取资格的所有候选者范围内择优遴选确定入选者。立项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牵头,联合相关企业组成选拔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项目选拔工作,确定项目招收申请的学业水平基本要求,制定并公布选拔细则。选拔考核全程录音录像。立项单位公示选拔考核结果,公示期7日,公示结束后上报研究生院。入选考生签订“校-企-生”三方协议,采用“学校1年+企业2~3年”培养模式。
(九)关于“内蒙古大学中小学教师研究生教育培养项目”
由项目立项单位负责从参加复试录取的各批次考生中(含推免录取硕士生)征集考生志愿、组织考核并确定候选者,最终从具有拟录取资格的所有候选者范围内择优遴选确定入选者。立项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牵头,成立有教育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或者中小学教育行业领域名师等参与的选拔考核小组,确定项目招收申请的学业水平基本要求,制定并公布选拔细则。选拔考核全程录音录像。立项单位公示选拔考核结果,公示期7日,公示结束后上报研究生院。入选考生由立项单位与相关联合培养院校单位共同制定联合培养方案并专项培养。
(十)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公平公正。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文件要求。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交验相应证明材料。“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交验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单位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交验《报考登记表》。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所有定向就业考生(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复试前须提供定向就业证明或声明,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按照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文件和学校招生简章规定的学业能力要求。
不符合教育部规定、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和复试资格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于5月31日前向所报考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复试成绩无效,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一)信息公开
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单位实施细则,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等均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四、复试时间、科目和内容
(一)复试时间
拟于3月下旬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4月8日开通调剂系统,每次连续开通不低于12小时,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自愿继续等待或者改报其他志愿。
(二)复试科目
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下简称外国语)、专业课和思想政治理论,各科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具体如下:
初试总分满分为500 分的专业:外国语满分为20分,以面试形式开展;专业课满分为80分,不同单位一志愿复试阶段、调剂复试阶段具体复试形式及分数要求见该单位复试细则。
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的专业(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旅游管理):外国语满分20分,以面试形式开展;专业课满分70分,不同单位一志愿复试阶段、调剂复试阶段具体考核形式及分数要求见该单位复试细则;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分,以面试形式开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见单位复试细则),每门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复试前公布。
考生须参加全部复试科目考试,有任一科目缺考者不予录取。各单位考前可制定并公布本单位分招生专业、分计划类别的外国语、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本要求(合格线)以及复试结果排序规则,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全部科目复试,可在相应分值要求范围内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实行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多种考试形式,综合加权生成该科目成绩。如有必要,经单位报请学校研究并请示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复试内容
各单位应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安全保密。
复试当中的面试部分应考查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外语水平和应用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五、复试组织要求
(一)严格规范复试过程管理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发挥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参与复试导师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采用必要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考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复核;要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提醒并要求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考中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要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所有纸介质答卷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二) 严肃考风考纪
各单位要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所有考生还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积极优化考生服务
各单位要及时准确解读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特别是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加强对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应考尽考。
六、复试费、体检要求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收取复试费。不同批次复试考生考前通过自治区网上缴费平台(https://www3.nm.zsks.cn/yzfs/kslogin.jsp)或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完成缴费,保留复试费缴费截屏图片提交单位备查。包括家庭困难考生、残疾考生、退役军人考生在内的符合国家优抚对象优待政策的各类考生,向单位备案证明材料免交复试费。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在开学后组织体检工作,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入学资格。
七、复试成绩的使用及相关事项
(一)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出。
复试成绩一般由外国语、专业课成绩相加得出。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20分)+专业课(满分80分)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复试成绩为: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20分)+专业课(满分70分)+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分)
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200分)=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考生按照复试结果排序依次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也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要严肃处理,不予录取。无论何时核查确定的作弊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或取消学籍。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复试结束后,各单位将复试结果及时向考生公布,并将拟录取结果报研究生院。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考制度。学校研究生院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及时纠正组考不规范行为。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前须公布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结束后须公布考生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四)实行复议制度。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7日。考生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收到异议申请一周内答复。
https://gs.imu.edu.cn/info/1020/22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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