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察学院2026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2026-03-30 20:47:39来源:

  浙江警察学院2026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公安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新东方考研攻略:复试&调剂

  (一)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坚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层次警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规范复试工作流程,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在对考生专业基础进行考核的基础上,突出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素质、实践素养、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等的考查。

  (三)坚持公平公正、高效透明。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明招生纪律,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考试招生回避、信息公开等要求,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服务。增强服务意识,精心开展咨询指导,准确解读政策内容,畅通考生咨询联系渠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统筹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研究生考试招生重大事项。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学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相关工作组,保障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四)学校根据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设置若干个面试小组,并成立相同个数的面试专家组。面试专家组负责各面试小组考生的综合面试工作。每个面试专家组由7名专家组成(含2名英语专业面试专家和5名专业领域面试专家)。

  (五)面试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从学校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实务导师及相关专业领域的其他专家中随机抽选并进行合理编组。面试专家组开展面试工作前须接受集中培训和保密教育,明确面试程序,统一评分标准。每个面试专家组确定1名组长,负责本组面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工作。各面试专家组配备专人进行记录。复试严格按照复试规则、场地和时间要求进行。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2026年,教育部下达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99名。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79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名。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下达学校招生计划,综合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国家线上线考生数、学位点导师数、公安学一级学科招生女生限额要求等情况,分配具体招生计划。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表

  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

  二级学科(研究方向)

  招生计划

  女生限额

  警务

  不区分研究方向

  79名

  无

  公安学

  治安学

  8名

  1名

  侦查学

  8名

  1名

  涉外警务

  4名

  1名

  (二)复试分数线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按照考生初试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以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线为基础,根据警务专业和公安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二级学科招生名额、男女比例综合确定。

  1.警务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按照招生计划(不区分研究方向)的150%确定。符合要求的生源比例不足招生计划的150%时,按实际符合要求的生源数组织复试。

  2.公安学一级学科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按照各二级学科招生计划的200%确定。符合要求的生源比例不足招生计划数的200%时,按实际符合要求的生源数组织复试。其中,各二级学科女生复试人数不超过本二级学科女生招生限额数的200%。

  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复试分数线及入围人数

  一级学科

  (专业学位类别)

  二级学科

  (研究方向)

  初试总分要求

  满分=100分的考试科目成绩要求

  满分=150分的考试科目成绩要求

  复试入围总人数

  男

  女

  警务

  不区分研究方向

  ≥321分

  ≥321分

  ≥40分

  ≥60分

  99人

  公安学

  治安学

  ≥321分

  ≥321分

  ≥40分

  ≥60分

  5人

  (含女生1人)

  侦查学

  ≥321分

  ≥325分

  ≥40分

  ≥60分

  5人

  (含女生2人)

  涉外警务

  ≥321分

  ≥321分

  ≥40分

  ≥60分

  4人

  (含女生1人)

  报考公安学一级学科的考生在复试前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开展的政治考察和浙江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参加学校2026年公安学一级学科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差额比例及名单与复试相同。

  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四、复试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一)警务专业

  报考学校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并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在4月1日(星期三)16:00前向学校研究生工作部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由考生档案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事或政工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证书扫描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相关说明见附件4,提交学信网下载的PDF版);

  5.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见附件5,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6.参加警务工作满两年证明扫描件(见附件6,须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

  7.人民警察证正反面扫描件(如有证件丢失等情况,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事或政工部门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材料提交要求:每个文件单独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命名为“考生编号+文件类型+姓名”,例如“1148340353000300+身份证+张三”;所有文档置于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考生编号+报考专业(方向)+姓名”,例如“1148340353000300+警务硕士(智慧警务)+张三”,形成压缩包后发送至学校研究生工作部邮箱:yangongbu@zjjcxy.cn。(注:资格审查材料仅限PDF格式,原件请妥善保管,入学后须再次查验原件)

  (二)公安学一级学科

  报考学校公安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并进入一志愿复试名单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至浙江警察学院滨江校区现场提交并核验以下材料:

  1.应届生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相关说明见附件4,学信网下载的PDF版进行打印);

  (4)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见附件5,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2.往届生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相关说明见附件4,学信网下载的PDF版进行打印);

  (4)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见附件5,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五、复试日程安排

  (一)警务专业

  复试时间:4月3日(星期五)8:30-12:00,13:30-17:00

  复试地点:浙江警察学院滨江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

  复试考生须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和人民警察证,在复试前30分钟抵达学校滨江校区综合楼317候考室报到。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公安学一级学科

  复试时间:3月30日(星期一)8:30-17:00

  复试地点:浙江警察学院滨江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

  复试考生须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

  复试考生须于8:30前抵达专业笔试候考地点。专业笔试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考生须于13:30前抵达综合面试候考室,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复试资格。

  公安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候考室

  3月30日

  (星期一)

  9:00-11:00

  专业笔试

  滨江校区8号楼104教室

  14:00-17:00

  综合面试

  (含英语听说测试)

  滨江校区综合楼3楼317室

  六、复试内容与形式

  (一)警务专业

  1.复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每名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回答3道题:英语能力测试题1题,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题1题,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综合知识及应用能力;专业方向能力测试题1题,主要考查考生所报考的专业方向知识及应用能力。考生英语能力测试题(第1题)和专业方向能力测试题(第3题)回答完毕后,面试专家将针对考生答题情况各追问1个问题,考生须予以回答。

  2.复试共分3个小组同时进行,分别为第1面试小组、第2面试小组、第3面试小组。

  3.复试分上午场、下午场共2场考试。每位考生只参加1场考试。同一场考试,使用同一套考题。上午场考试和下午场考试,考题数量相同、试题难度相当,但试题内容不重复。

  4.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为25分钟,共分答题准备和答题两个环节。其中,答题准备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题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题准备时间不计入答题时间。

  5.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派员现场巡视监督。

  6.具体复试规则和流程详见《警务专业复试考生须知》(见附件7)。

  (二)公安学一级学科

  1.专业笔试。采取现场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的二级学科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面试

  (1)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报考同一个二级学科考生使用同一套题。每名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回答3道题:英语能力测试题1题,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听说能力;专业能力测试题2题,主要考查考生报考的二级学科专业综合知识及应用能力。考生英语能力测试题回答完毕后,英语专业面试专家将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追问1个问题,考生须予以回答。考生专业能力测试题回答完毕后,专业领域面试专家将针对考生两道专业能力测试题中任意一道题的答题情况追问1个问题,考生须予以回答。

  (2)综合面试分二级学科同时进行,每个二级学科各设1个面试小组。

  (3)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5分钟,共分答题准备和答题两个环节。其中,答题准备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题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题准备时间不计入答题时间。

  (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派员现场巡视监督。

  (5)具体面试规则和流程详见《公安学一级学科复试考生须知》(见附件8)。

  七、复试成绩评定

  (一)警务专业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警务专业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英语能力测试占20%,专业能力测试占80%。即:复试成绩=英语能力测试成绩×2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80%,复试最终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英语能力测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采用二次平均法计算。英语能力测试成绩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现场成绩的评定

  面试小组各专家在每位考生的复试评分表上进行打分。

  英语能力测试部分(满分为100分),根据2位英语专业面试专家的评分,按照“取平均值”的方法,计算2位英语专业面试专家的平均分,确定考生英语能力测试的面试现场成绩。

  专业能力测试部分(满分为100分),根据5位专业领域面试专家的评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的方法,计算剩余3位专业领域面试专家的平均分,确定考生专业能力测试的面试现场成绩。

  3.复试最终成绩的确定

  采用“二次平均法”分别对考生的英语能力测试面试现场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现场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该生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复试最终成绩。

  4.“二次平均法”的计算方法

  (1)根据在不同面试小组参加复试考生的面试现场成绩,计算出每个面试小组的面试现场平均成绩(A1、A2、A3、……、An)。

  (2)将各面试小组的面试现场平均成绩进行二次平均,计算出所有面试小组的面试现场总平均成绩(R),即:R=(A1+A2+A3+……+An)÷n

  (3)用总平均成绩(R)除以有关面试小组的面试现场平均成绩(An)得出该面试小组的加权系数(Xn),即:Xn =R÷An

  (4)考生复试最终成绩为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乘以本面试小组的加权系数,即:考生复试最终成绩=面试现场成绩×Xn。

  (5)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进行计算。加权系数保留3位小数,其余计算过程中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复试最终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二)公安学一级学科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公安学一级学科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占50%、综合面试占50%。即: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复试最终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专业笔试与综合面试均合格为复试成绩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笔试成绩的评定

  专业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综合面试成绩的评定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能力测试占20%,专业能力测试占80%。即:综合面试成绩=英语能力测试成绩×2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80%,综合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英语能力测试成绩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为综合面试成绩合格。具体评定方式如下:

  面试小组各专家在每位考生的面试评分表上进行打分。

  英语能力测试部分(满分为100分),根据2位英语专业面试专家的评分,按照“取平均值”的方法,计算2位英语专业面试专家的平均分,确定考生英语能力测试成绩。

  专业能力测试部分(满分为100分),根据5位专业领域面试专家的评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的方法,计算剩余3位专业领域面试专家的平均分,确定考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进行计算。计算过程中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复试最终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八、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排序规则

  (一)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警务专业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计算公式: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2.公安学一级学科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计算公式: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二)考试综合成绩排序规则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其中警务专业考试综合成绩排序不区分专业方向,公安学一级学科考试综合成绩按二级学科分别排序(不区分性别)。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初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照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成绩排序。

  九、调剂工作安排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学校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制定。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调剂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申请调剂。其中,申请调剂报考公安学一级学科的考生,须已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且结论均为合格。调剂考生的复试内容、方式和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时间另行通知。

  十、复试录取规则

  (一)复试结束后,按照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其中,警务专业拟录取不区分专业方向;公安学一级学科按各二级学科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排序分别拟录取(女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各二级学科女生招生限额人数)。

  (二)拟录取考生中有自动放弃的,在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报考公安学一级学科的考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不作量化计入考试综合成绩,但结果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警务专业拟录取考生应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0日内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学校研究生工作部邮箱:yangongbu@zjjcxy.cn(体检报告模板见附件9)。

  (五)警务专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考试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加分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执行

  参加“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22条规定申请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经资格审查,符合加分政策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将在公布复试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十二、相关要求

  (一)考生复试前,请认真阅读本办法,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二)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知晓《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生复试期间,严禁将手机、电子手表、智能手环及其他电子设备带入考场区域。考生答题完毕后,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引导,按规定路线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逗留、大声喧哗,不得与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复试试题及相关内容均系国家保密材料,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发或透露复试试题相关内容。

  十三、复试录取结果公开与监督

  (一)复试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zjjcxy.cn/zsxxw)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及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研究生工作部(电话:0571-87787150)或纪检监察室(电话:0571-87787295)实名申诉,学校将及时作出答复。

  十四、咨询方式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zjjcxy.cn/zsxxw,研究生工作部电话:0571-87787150。

  十五、其他

  本办法由浙江警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1.警务专业复试名单

  2.公安学一级学科复试名单

  3.警务专业报考资格审查表

  4.学籍学历验证(认证)说明

  5.诚信复试承诺书

  6.参加警务工作满两年证明

  7.警务专业复试考生须知

  8.公安学一级学科复试考生须知

  9.警务专业招生体检表

  https://www.zjjcxy.cn/zsxxw/kszn/272671.html

  -----------------------


新手考研报考指导手册(完整版)

点击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