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09-30 14:23:35来源:

  湖北科技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湖北科技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部本科教学

  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产教融合

  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

  目试点高校、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和生态园林式高校。

  学校位于中部崛起“两纵两横”和湖北“两圈一带”战略规

  划的重要区域——咸宁市,此地不仅以“中国桂花之乡”闻名遐

  迩,更承“中国温泉之都”之盛誉。学校溯源于1937年创立的

  蒲圻简易师范学校和1965年创办的湖北医学院咸宁分院,历经

  传承演变,2012年更名为湖北科技学院,并于同年独立开办硕

  士研究生教育。学校现有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2万余人,专

  任教师11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600余人,博士教师400

  余人;拥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60余人,省厅级科研创新团队

  20 个。此外,学校聘请一批知名学者担任兼职教授。

  学校现有药学、核科学与技术、临床医学、教育学省级重点

  (培育)学科4个,医药与大健康、数字化与智能制造、师范教

  育与文化传播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3个,以及药学、电子信息、

  教育、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授予点4个;临床医学、化学、

  药理学与毒理学、工程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拥有药

  学、生物医学工程、体育教育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

  点26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74门,省级优秀基层教学

  组织17个。研究生培养模式成果获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

  成果二等奖,研究生党支部获评省级研究生样板党支部。

  学校建有材料辐射改性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桂花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

  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

  验室、环境风险与相关疾病精准防控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农村教

  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37个,省

  级研究生工作站7个。近年来,学校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20 余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7项。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7 年我校药学、教育、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4个专业

  硕士学位点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

  《湖北科技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7年各

  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各专业上线生

  源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

  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

  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

  (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

  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

  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

  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

  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

  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的人员,按下列规定

  执行。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

  (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

  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

  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加分政策等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

  定执行。

  四、报名程序及时间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

  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

  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三)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

  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

  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

  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

  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

  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与录取

  (一)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

  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14:00

  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复试

  复试时间预计在2027年3月至4月进行。学校将按教育部

  有关规定及时制定并发布复试方案及其实施细则,请考生届时关

  注学校官网发布的招生复试信息。

  复试阶段,学校还将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必要时可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面谈、函调、派人外调等方式

  对考生进行考核。

  (三)调剂

  学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将依据2027年教育部公

  布的国家线及相关调剂政策,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

  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组织开展调剂工作。

  调剂工作办法将会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和学校官网公布(四)录取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的招生

  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

  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以

  教育部录检审查结果为准。

  (五)体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

  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

  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要求执行。

  六、收费及资助体系

  (一)收费标准

  1.学费:8000元/年。

  2.住宿费:1320元/年。

  具体以省物价局最新文件为准。

  (二)奖励与资助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考生,

  第一学年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0元;其他录取学生第一学年奖励

  标准每生为8000元。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基

  础奖学金和优秀学业奖学金组成)奖励标准为4000-10000元(基

  础奖学金每生4000元),具体评选和发放细则按照相关文件执

  行。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具体评

  选和发放细则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凡录取为学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均

  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年/生。

  4.“三助一辅”岗位津贴:设立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

  辅”(助教、助管、助研、辅导员)岗位,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发

  放岗位津贴。

  5.助学贷款与困难补助: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

  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同时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开辟

  入学“绿色通道”。

  七、其他事项

  (一)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本简章相关内容以国家政策

  为准。

  (二)学校2027年招生考试信息将及时发布在湖北科技学

  院研究生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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