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10-01 08:36:2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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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是自然资源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浙江海洋大学,招生代码:10340。办学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硕士研究生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2027年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共10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共17个,具体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浙江海洋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以2026年招生计划为基数拟订,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二)我校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报名,拟招生计划为12人,正式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三)我校土木水利、资源与环境专硕部分名额与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联合培养。
三、招生类型与学制
(一)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125200公共管理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其他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注:学校部分专业或研究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125200公共管理、125400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4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报名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具体查看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公告),每日9:00—22:00。
(二)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和详细网报流程,并按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2.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3.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6.符合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规定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考生网报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信息非常重要,后续用于向考生发送短信、发函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事项,请考生务必准确、完整填写。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招生考试分为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复试
1.复试时间:教育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审核各院(系、所等)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未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一律无效。
2.在复试前学校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学校在旅游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仅限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复试中无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三)调剂
1.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学校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申请调剂。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2.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网站公布。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2.学校通过面谈、函调、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个人鉴定、现实表现材料等,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
(一)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学校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50%。
(三)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八、培养方式
(一)各学科专业的培养方式详见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同一标准的培养方式。
(二)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采用非脱产在校学习方式。
(三)经济与管理学院、师范学院研究生在浙江海洋大学定海校区开展培养工作,其他学院研究生在长峙校区开展培养工作,学生住宿以当年度两个校区宿舍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九、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具体见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公布标准。
(二)学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海燕奖学金、研究生创新性成果奖励、“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十、报考咨询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行政楼212
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电 话:0580-8180690,2261673;18957215337
E-mail:zjyzb@zjou.edu.cn
网 站:http://yjsyzs.zjou.edu.cn/
十一、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活动。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三)本招生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则以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我校将对本章程进行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招网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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