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10-02 11:12:13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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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经济学、法
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大
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国
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
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
国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
首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文明校园提名校园。
学校占地面积1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10余万平方米,拥有
完善的教学、科研、文体和后勤服务设施,设备先进的基础实验室和
专业实验室,安全通畅的校园网络和智慧快捷的校务平台,学生公寓
均配有空调、独立卫生间及冷热水洗浴设施,是湖北省属唯一入选全
国高校示范“一站式”学生社区的高校。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4.58
万平方米,是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级图书馆。
学校设有18个教学单位,其中,成立有芯片产业学院、智能制
造产业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产业学院、数字艺术产业学院等4个
现代产业学院和1个卓越工程师学院。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
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059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
8017 人,国际学生713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605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951人,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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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人才40人(次),省部级人才217人(次)。学校还先后从国内
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事业单位聘请了包括多位院士在内的
兼职教授500余人,形成了以国家级人才为领军、省部级人才为中坚、
中青年博士教师为骨干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60个本科专业招生,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1
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
个、“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业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19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认证或住建
部专业评估。建设有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1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2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3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实习实训基地等20余个。学校现有
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23门,省级一流课程
105 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6项。
学校获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湖北省优秀教学团队和基
层教学组织37个,荣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全国教材建设奖
1 项。近年来,大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和文体活动中成绩优异,在2022
—2024 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分别位列全国第16位、
第19位、第16位。
学校拥有6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近年来,
学校主动对接国家绿色工业发展和传统工业绿色化的战略需求,紧扣
湖北“51020”现代产业集群,持续深入实施以绿色工业为鲜明特色
的“135+”2.0学科发展战略。现有1个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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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1个湖北省优势学科,5个湖北省特色
学科和4个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工程学、农业科学、化学、材
料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前1%,
仪器科学、土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3个学科入选软科世界一流
学科。
学校建有1个科技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2个教育部重点
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共建)、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共建)、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共建)、1个国家现
代产业学院、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
创新中心、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7个
湖北省重点实验室、4个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湖北省新型
智库(培育)、6个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省级科
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2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13个湖北省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26个省
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50个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在湖北各地市
州成立有16家产业技术研究院。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蓬勃发展,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
南非、埃塞俄比亚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4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
建立合作关系,是湖北省扩大开放先进单位。学校现有1个教育部中
外合作办学机构及4个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设各类国际化课
程100多门,与新加坡国立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加拿大阿尔伯塔
3
大学等世界知名高校联合开展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学校获批设有国家级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个、湖北省引智创新示范基
地4个;常年聘任外籍专家50余人,其中全职聘任中国科学院外籍
院士1人,兼职聘任外国院士10余人。学校积极推进中非战略合作,
与南非文达大学合作共建的全球首个绿色科技孔子学院被列入习近
平主席对南非国事访问成果清单;成立有“中非工业创新合作中心”
“非洲工业发展研究院”等机构,设有全国首批中非联合实验室,是
教育部中非百校合作联盟和中阿高校10+10合作联盟成员高校。
学校主办、承办有《中国机械工程》《湖北工业大学学报》《数
字农业与智能农机》等科技期刊。其中,《中国机械工程》被EI
Compendex、北大核心等国际国内权威检索系统收录,入选《机械工
程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第二版)》T1级和中国科技期刊
卓越行动计划,曾先后获得国家期刊奖(3次)、中国百种杰出学术
期刊(12次)、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8次)、全国百强科
技期刊(3次)等荣誉。
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积淀了“厚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校
训精神,形成了“学生为本,教师至上,全面发展,国际视野”的治
学思想,凝练了“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开放活校、依法
治校”的办学理念,健全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
管理”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科技服务能力和国际交
流合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展望未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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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
根本任务,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不断传承
“因工而生、因工而兴、因工而强”的家国情怀,着力培养德智体美
劳全面发展,具有绿色理念、国际视野,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创新型
人才,努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
交流合作上形成特色,奋力开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工业大学建设新局
面,为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作出贡献。(数据截
至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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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7 年招生简介
湖北工业大学是湖北省首批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试点高校。学院
紧扣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区域产业重大需求,秉持“校企联合、
多方协同、项目依托、动态调整”建设思路,坚持项目牵引,突出工
程技术与实践创新能力培育,打通理论教学与产业需求壁垒,实施系
统化工程教育、深层次校企联合培养,拟于2027年面向全国招收全
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立足国家及湖北省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面向光电子信息、生命
健康、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未来网络等重点领域,
通过校企深度联合培养、沉浸式工程实训与系统化工程教育,培养具
有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家国情怀,掌握某一特定职业领域相关理论
知识和突出工程技术创新与实践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
高层次复合型应用人才。
二、培养特色
“双导师”“双阶段” 协同育人。实行双导师、双阶段培养机
制。校内导师作为学术领航人,夯实学生理论根基、引领学科前沿;
企业导师由行业资深专家担任,带领学生深入产业一线直面工程挑战。
采用 “校内理论研习 + 企业驻场实践” 双阶段模式,推动理论教
学与工程实践深度融合,实现校企师资优势互补,助力学生全面成长。
“真刀真枪” 项目驱动培养。坚持真实工程项目牵引,摒弃虚
拟仿真课题。研究生的研究选题大部分来自企业亟待破解的实际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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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题,学生直接进驻企业研发团队,参与产品设计、开发到测试的完
整研发流程,在实战攻关中创造产业价值、锤炼工程本领。
无缝衔接的职业发展通道。贯通人才培养与就业发展链路。学生
可在企业实践阶段充分展现专业能力,实现学业与就业无缝衔接,不
少优秀在读学员已提前获得企业高薪录用机会。卓越工程师培养品牌
行业认可度高,相比普通研究生,毕业生拥有完整工程项目历练,解
决复杂工程问题的核心能力更强,职业发展起点更具优势。
三、专项支持政策
学校专门为卓越工程师学院制定了一系列专项支持政策。
☛单列招生指标:学校每年单列专项指标招生;
☛专项科研津贴:设立校企联合卓越工程师培养奖学金等专项
奖励,进入企业后提供一定的科研津贴;
☛单列奖学金指标:学校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过
程中单列指标;
☛高质量就业保障:参与卓越工程师培养的研究生在考核合格
后可优先获得企业签约资格。
四、专业目录及计划
2027 年卓越工程师学院招收全日制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200 名,分专业分方向招生计划查阅《湖北工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
究生招生简章》中卓越工程师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方式和流程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具体流程根据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和《湖北工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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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志愿时,选择对应017卓
越工程师学院报名入口,进一步选择对应专业和研究方向。
六、其他事项
1.考生被卓越工程师学院录取后,按专业方向归口到对应培养学
院完成培养过程。
2.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湖北工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
章 。
3.本招生章程与国家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七、咨询方式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027-59752000
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027-59750158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行政
楼B107,B111)
网址: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
(https://yjs.hbut.edu.cn/)
微信公众号: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
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湖北工业大学
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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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学习方式及学费标准等有关说明
(一)202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2800余人(其中全日制
2200 余人,非全日制600余人,退役士兵专项计划20余人),具体
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2027年招生
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方向)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
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推免生接收人数、上线生源和
学科专业发展需求等方面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后再确定。
(二)我校全日制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三)研究生的分类、学习方式、学制、收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全脱产;学制:3年。
收费标准:会计专业型硕士1.8万元/年,设计、工业设计工程
专业型硕士1.5万元/年,金融、国际商务专业型硕士1.3万元/年,
其他学术型硕士0.8万元/年,专业型硕士1万元/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非脱产,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学制:3年。
收费标准:工商管理专业型硕士2.7万元/年,公共管理专业型
硕士1.8万元/年,会计专业型硕士2.5万元/年,工程管理专业型硕
士2.8万元/年,设计、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型硕士1.7万元/年,其他
专业型硕士均为1.2万元/年。
最终收费标准以经学校核准后对外公示的标准为准。
(四)所有专业均可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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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读期间
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不提供住宿。定向生录
取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时,系统中录取类别填写为“定向”,其工
作单位信息相应填入系统。定向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
的就业方式。
(五)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
为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按定向就业政策执行。
二、报考学历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
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
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
考。我校仅部分学院部分专业接收同等学力类别考生,报考前请仔细
查阅《湖北工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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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
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
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我校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公共管理(专业
代码:1252)、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和教育管理(专业代
码:045101)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4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
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
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
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报考教育管理(专业代码:
045101)的考生,须有三年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或普通中小学工作经历
(提供相关工作单位证明 )。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
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
一考试、单独考试。截至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
免资格自动失效。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
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与我校联系,按照我校要求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初审通过后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
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
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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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
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
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
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
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
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三、网上报名及审核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规定
缴纳报考费,同时按照报考点要求上传相应的核验材料。
报考点的选择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年度报考须知为准。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
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
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
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
上公告要求报名。
(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
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
审核不通过、不予安排考试(含初试、复试)或不能录取的,后果由
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
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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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
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所有报名考生应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
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
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五)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
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
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
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
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通知
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七)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
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
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
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
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八)考生应当在考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
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
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
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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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试和复试
(一)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
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
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
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
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复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
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
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
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
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根据学科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
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
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
占40%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60%+(复试总
分÷复试满分)×1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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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和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
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
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六、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研究生:
1.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将获得国家助学金0.6万元/人/年。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2万元/人/年。
3.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励金额及覆盖比例分别为1万
元/人/年(20%)、0.6万元/人/年(20%)、0.3万元/人/年(30%)。
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
助学金管理办法》。
4.学校另设有学术科技创新资助、学科竞赛奖励、研究生“三助”
等奖励和资助项目,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境)外研修项目
实施办法(试行)》《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办法》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科技文化活动奖励暂行办法》等文件。
5.相关学院还设有“拓荒者”“安琪酵母”“新华扬”“雁临”
等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研成果、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
方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1000元-50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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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卓越工程师学院奖助学金覆盖比例100%,详见《湖北工业大学
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按定向就业
政策执行,不享受国家和学校提供的奖助学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七、其他事项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
习资料。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于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二)招生信息公开网址为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
(三)其他招生政策以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
作管理规定》为准。本简章如有与上级部门最新招生政策不符的,
以上级政策为准。
(四)报考前请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湖北工业大学研究
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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